NO.1375 |刚刚,东港区法院公开宣判张守志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0月30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张守志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守志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余名人大代表及部分群众现场旁听了宣判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以来,张守玉(已判决)、张守刚(已判决)、被告人张守志三兄弟承包了日照市海曲西路的老果品市场,通过拦截、恐吓、殴打、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迫商户到其承包的老果品市场经营,与李某(已劳教)承包的八村果品市场因争揽商户发生矛盾。后李某找到董延亮(已判决)寻求保护,2000年10月28日下午,董延亮纠集他人殴打并非法拘禁张氏兄弟手下人员,张氏兄弟方纠集多人携带片刀、钢管乘坐出租车前往,在日照市中医院门诊楼前,双方殴斗并发生枪战。以张守玉为组织者、领导者,张守刚及张守志为领导者,于德强(已判决)、王权(已判决)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确立。该组织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称霸一方,在日照市城区水果、猪肉、蔬菜批发及岚山区的干海货批发等行业内,形成垄断或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3年3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王权因帮助朋友争抢工地事宜与张某发生冲突,被张某的朋友砍伤。在张守玉、张守刚及被告人张守志的默许、支持、安排下,王权、苏延彬(已判决)及赵文强(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寻找张某实施报复。同年6月13日22时许,苏延彬和赵文强乘坐出租车时发现张某,遂下车持匕首连续捅刺张某,致其死亡。
2003年6月,被告人张守志退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张守玉、张守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于2018年先后被抓获归案并于2019年7月被依法判处刑罚。被告人张守志潜逃,于2020年1月17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守志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在该犯罪组织确立阶段,与张守玉、张守刚共同纠集王权、苏延彬等人,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等犯罪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结合其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 源:东港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 张 伟
审 核: 樊艳潮
投稿邮箱:dgfy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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