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养老•爱在拱墅”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体现杭州拱墅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水平,展示老年人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状态,在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特举办2017“幸福养老• 爱在拱墅”摄影展,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摄影:钟黎明
一、拱墅区简介
拱墅区位于杭州市市区中部,京杭大运河的最南端,东北枕半山,京杭大运河纵贯自南而北而入,东南接江干区、下城区,西北与西湖区、余杭区相邻。辖区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以辖区内“拱宸桥”、“湖墅”两个古地名组合而成。隋唐以来,由于京杭大运河的开凿和航运业的发展,使辖境内的经济、文化得以发达。逐渐成为昔日杭州百货集散地,元代,“北关夜市”成为钱塘八景之一;明清时又增设北新、夹城、德胜桥、归锦桥(卖鱼桥)等市,有“十里湖墅”之美称。全区下辖10个街道,40个(村)经济合作社,108个社区,2016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7.8亿元,同比增长8%,拱墅区一直坚持围绕“一山一水”打造“运河文化”品牌,积极建设秀美拱墅,新建改建绿化15.5万平方米、城市绿道5.3公里、街区文化公园10个。
摄影:钟黎明
2016年末,全区户籍人口345564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6087人,占全区户籍总人数的24.91%。近年来,我区积极打造养老金名片,推动幸福养老“五养”模式,老龄事业进一步提升,新建照料中心38家,改造提升和挂牌64家,总面积近2万平方米,累计投入1700余万元,其中33家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托管,2家被评为省级五星级照料中心,11家被评为四星级照料中心;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3家,总床位2852张,其中和睦老人公寓等机构“公建民营”、“养医结合”模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市场化+”养老服务理念日趋普及在养老服务多方领域,15分钟优质养老服务已惠及全区8万余名老年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市拱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拱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网 钱江晚报好摄之友
三、征稿内容
以“幸福养老•爱在拱墅”为主题,全方位、多视角反映杭州拱墅区范围内老年人的生活变迁和幸福故事,充分展现我区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四、征稿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9月15日。
五、征稿对象
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摄影:钟黎明
六、征稿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2、作品必须为拍摄于杭州市拱墅区区域范围内,鼓励近年创作的照片,尤其是近期拍摄的新作投稿,也可以新旧照片对比组照的形式参评。
3、作品以老年人人物及生活为主线,题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所有作品不得进行后期像素移动、拼接合成、景物增减,仅可进行影调、色调、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4、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所有投稿者的摄影作品,投稿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凡入选和获奖作品,即承认参展规则,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宣传、制作海报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6、各主办单位参与人员、评委本人及直系亲属谢绝投稿。
7、作品入选后,作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作品数字文件和原文件,不能提供者视为弃展,取消获奖资格。
8、评选结束后,获奖者应在获奖名单公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获奖作品的原图及参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图像大小应在5MB以上,边长不少于3000像素,总像素不少800万,建议使用RAW格式进行拍摄,并保留EXIF信息,以供影像鉴定和后期使用。未提交者即视其为弃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0、杭州市拱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摄影展拥有最终解释权。
摄影:钟黎明
七、作品评选
征稿截止后,由杭州市摄影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元
对获奖者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摄影:钟黎明
九、作品投稿
1、采用纸质投稿,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组照8幅以内(请按构思顺序在背面横向粘接),规格为10英寸。作品不得装裱。
2、请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标签(见附件),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撰写图片故事,字迹清楚。
3、获等级奖、优秀奖均可作为申请加入杭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4、纸质投稿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28号411室
杭州市拱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收
邮编:310005
联系人:王昌成 0571—88399787 13868134260
十、作品展示
1、所有获奖作品将于敬老月期间举办的“幸福养老•爱在拱墅”的主题摄影展中进行展出。
2、所有获奖作品将统一制作成“幸福养老•爱在拱墅”摄影集并赠送获奖者。
摄影:钟黎明
附件:2017“幸福养老•爱在拱墅”摄影展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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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幸福养老·爱在拱墅”摄影展作品标签 | |||
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
图片故事 |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杭州市拱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摄影:钟黎明
摄影:钟黎明
摄影:钟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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