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治理】消防安全要落实,你我有责战火患
解读: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是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负责摸清高层建筑的数量、性质、规模等;要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消防设施布局和配建要求,并根据高层建筑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消防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预留微型消防站空间,保证消防设施的空间需求,提高高层建筑的消防保障;要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控制和高层建筑项目的源头审批,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明确高层建筑用地的各类规划指标和消防设施配建要求;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火灾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强化高层建筑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综治和民政部门要负责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日常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村)委会和社区认真开展检查排查,实行社会综合治理。
电力管理部门要负责指导做好高层建筑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作为综合治理协调部门,既要依法对高层建筑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又要做好综合治理的相关协调工作,及时通报信息,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什么是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是指由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那么我们该如何去排查与消除火灾隐患呢,消防蜀黍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火灾隐患的知识。
认识火灾隐患危害
1、火灾隐患的存在将增加发生火灾的几率。如违反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危害品;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用气,明火作业等。
2、一旦发生火灾,若有火灾隐患存在,将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如随意改变建筑物防火分隔、建筑结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等,使其失去应有功能。
3、一旦发生火灾,若有火灾隐患存在,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比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施不完善,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应急照明故障、损坏等。
好像很抽象!很虚幻!
消防蜀黍来帮你解读一下。
如何判定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7、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反禁令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8、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堵塞疏散通道的。
9、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10、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席下堆放物品的。
11、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2、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3、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应当立即改正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次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好像没看到企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啊?
认真看了吗?在工作职责的最后一条。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的就是企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也纳入考核范围。
企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任。
2、主管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员工履行各自的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总结一下企业单位防火巡查的八个重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要求放置并保持完好。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有效。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席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人员在岗情况。
涨知识了,幸好进来看了,原来我也有这么多责任。马上转发,让大家都知道,消防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