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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有料# 被“刺客”索命的惊魂一刻

江干检察 2021-04-28


  去年7月的一天中午,马某上完夜班回到员工宿舍,他爬上自己的上铺倒头就睡。正当他睡得迷迷糊糊时,发现同事张某坐在自己的床头抽着烟,没多在意,翻个身继续睡。



  再次醒来,马某发现张某竟骑坐在自己肚子上,手上还拿着一把黑色折叠刀,顿时惊醒,一边抵住对方的手,挣扎避免刀刃靠近,一边大声向隔壁房间的另一个同事呼救。在一番较量过程中,张某手中的刀向马某脖子刺去,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马某试图缓解紧张的气氛并拖延时间,一直找话题问张某这么做的原因。张某神神秘秘地说自己是一个叫“黑龙会”的组织派来的刺客,受一名苏姓小女孩的委托来杀他,但如果马某能交出5000元的跑路费,就放过他。马某立即掏出手机,但微信钱包里仅有190元,于是张某抢过手机编辑信息“借我1000元 急用!!!”后群发给微信好友。



  没一会儿,一条微信转账信息让马某看到希望,是他表哥转来1000元。张某立即加了马某微信好友,并分两笔将1190元转账后离开了马某的房间,同时威胁道:“如果报警,一定叫人杀了他。”


  同样收到求助微信的马某室友在下班后匆匆赶回宿舍询问情况,了解到事实真相后,考虑到事关重大建议马某报警,最终正在另一个房间内呼呼大睡的张某被民警抓获。


小侦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亡,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索取财物,并造成他人受伤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马某的“刺客索命”和“群发借款”也给大伙儿提个醒,第一,在社交平台遇到亲朋好友没有前因后果地提出借款要求,不妨多个心眼,问一句发生了什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确认一下,或许能够及时帮助到对方;第二,以暴制暴只会两败俱伤,要学会冷静思考并及时有效地转移对方注意力。



供稿丨刘 玲

编辑丨竺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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