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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心护航|你们需要的保护,我们来倾听 ——江干检察深入江干区中小学开展安全自护法治讲座

江干检察 2021-04-28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习近平总书记




  开学伊始,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江干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在区各医疗机构和教育部门落实。3月11日下午,江干区检察院未检部主任王瑛来到天成教育集团浜河校区,走进“放飞青春梦想,共护健康成长”的课堂,认真倾听学生对于保护这个话题的心声。


  王瑛主任以“未成年人预防侵害、处遇侵害”为主题,从家庭保护、医院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四个方面以案释法,还特别邀请了杭州市江干区精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医生朱华平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课堂气氛热烈,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和采访。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精彩的讲座内容:



Part 1 家庭保护篇


王老师提问

你知道家庭暴力、虐待罪吗?


责骂是一种家庭暴力!


同学甲


父母有时候也动手了!


同学乙


父母的责骂会让孩子变得敏感!


同学丙



  检察官:家庭是未成年人最温馨的港湾,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成员的侵害是最深的伤害。长期的家庭暴力会构成虐待罪,司法机关会将进行监护干预保护,轻则批评教育,严重的剥夺监护资格。知道这些,孩子可以引导家长做合格的父母。


朱医生讲案例

  若干年前,我遇到一名女孩断了手臂,奶奶带过来就诊,奶奶说是摔的,我看伤势并非摔伤,就报了警。之后经警方调查是爸爸在教育孩子时实施家庭暴力。现在《意见》规定强制报告,更能发现这样的侵害。



Part 2学校保护篇


王老师提问

你是否知道如何判断处理校园侵害的形式? 


校园欺凌是一种。


同学男


校园设施有危险是一种,比如含有甲醛的桌椅。


同学乙



  检察官:校园侵害零容忍,强制报告需及时。《意见》规定: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虐待幼儿、校园欺凌、未成年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会及时开展先期调查并报告公安机关。



Part 3 医院保护篇


朱医生提问

你在公交车上遇到有人用手碰到了你的隐私部位,你该怎么做?


大声喊让同车人员都知道!


同学小丸子


朱医生答疑

  首先,你可以回过头盯住对方的眼睛,看他的表情变化等,判断对方是猥亵还是无意的接触;其次你可以离开对方走到远处,如果对方跟随你过来,你就可以告知司机或者大声呼救。


  检察官: 性侵害的种类多,预防方法要牢记。未成年人要学会及时反抗,及时报警,及时就医,及时止损。医疗机构发现后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详细询问记录。


课堂上

王老师和同学们互动演示了

四招简单的防身术

并邀请朱医生讲解预防性侵的方法




Part 4社会保护篇


王老师提问

如果你受到侵害,你应该如何寻求帮助?


报警要求警察帮助!


同学丙


跟老师和学校寻求帮助!


同学丁


  检察官: 社会保护力量多,保护途径要熟悉。国家机关、教育、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人民团体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都是强制报告的主体。





在王老师的主持下

同学们就自己需要怎样的保护

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并以公开信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保护,更需要的是心理上的疏导,因为我们不想让青春在阴影中度过。我们真诚的希望叔叔阿姨们能常来我们的安全自护讲堂,教会我们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巧,让我们的身体和心理上更加强大,让我们的青春梦想放飞得更高、更远!”


供稿丨季玲骅

编辑丨竺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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