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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心护航”为青少年护航——团省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莅临我院调研未年成人检察工作

江干检察 2021-04-27

  2019年4月25日上午,团省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部长陈掌军一行莅临江干区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座谈。



  

  “慧心护航”是江干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创设的品牌,该品牌依托慧心护航工作室,已为江干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诸多检察服务。


一、“江春帮扶”

  “江春”取自唐朝诗人王湾《次北固山下》一诗。“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海上的旭日为暗夜泼洒斑驳的色彩,江中久违的春意让冬日冰封的旧景焕发生机。江干区检察院创新建立“一二三”个性化特色帮教模式,并借助各方社会力量,综合运用谈心谈话、亲情会见等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驱赶刑案带来的寒冬,走向光明的未来。



  检察官在刑事办案工作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谈话



二、“江林育法”

  “江林”取自唐朝诗人张九龄《春江晚景》一诗。“江林多秀发,云日复相鲜。”江畔林木在江水孕育下生长茂盛,花儿盛开,天上云朵落日相辉映,景象明丽。江干区检察院成立“江林”法治宣讲团,从学校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引入师资力量,采取多种模式并举针对开展法治教育,在更多的未成年人心中种下法治之树,灌溉成林。



  为濮家小学四年级学生上法治教育课



三、“江舰”护航

  “江舰”取自宋朝诗人朱熹《泛舟》一诗。“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江边的春水大涨,托起艘庞大的战船就像一根羽毛一样轻。江干区检察院借助江春帮扶机制的深度实践,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少年法庭、少年律师、少年警务一体化专业办案体系,并从组织机构一体化、办案流程一体化、保护工作一体化、平台交流一体化四个方面着手,形成“一站式”检警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江干探索。


  江干检察院作为杭州地区唯一基层院在省级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模式专家论证会上作主题发言


四、“江潮”治理

  “江潮”取自唐朝诗人王维《送邢贵州》一诗。“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水光与日光融合发出耀眼的白色,滚滚而来的碧波使蓝天和绿地浑然成青色。江干区检察院注重办案延伸服务社会管理,强化调研宣传,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借助检察院的诉讼监督等职能形成如潮水般的治理态势,撑起一片蓝天。



  检察官在观护基地指导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实践




  座谈中,陈掌军部长对江干区检察院“慧心护航”品牌工作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雨露工作室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检察院能再接再厉做好“慧心护航”品牌的深化。


 

  1、要进一步做好品牌宣传,广泛的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要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借助各方平台和社会资源,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3、要进一步加强团检合作,团委和检察院要共同努力,促进司法社工队伍的建设,同时要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精品示范基地和工作平台。


供稿丨方凯

编辑丨竺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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