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扫黑除恶】主犯获刑17年!沈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虚假诉讼案宣判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们
2019年5月30日,由江干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沈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虚假诉讼一案在江干法院公开宣判。
案情回顾
2017年底至案发,被告人沈某某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徐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长期以熟人、熟客为招揽对象,以唱歌、喝酒、赌博的名义引诱各被害人先到KTV消费,趁其饮酒时在被害人的酒水中下迷药,后引诱被害人参赌并设局诈赌被害人,在其无法支付巨额赌债时,迫使其写下欠条,后通过用油漆喷涂大字、虚假诉讼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还款。2017年5月开始,被告人沈某某等人结伙获得代理账号,创设下级会员账号并发展下级会员参与网络赌博,后因部分会员在赌博中赢得较多赌资,被告人沈某某等人采用假赌盘、下迷药等手段对该部分会员进行诈赌。由此形成了以被告人沈某某为首的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诈骗他人财物,以虚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妨害司法秩序。
公开宣判
江干法院对沈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当庭公开宣判。判决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对被告人沈某某四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徐某某等13名集团其他成员分别以诈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虚假诉讼等罪名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12.5万元。
供稿丨陈甜甜
编辑丨竺黎燕
/ 江干检察 /
往 期 链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