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及人员信访相关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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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交叉感染,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并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人员来访及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江干检察微信公众号、电话、来信等方式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2、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相关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用邮政特快转递将材料邮寄至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干区环站南路500号)案管部门,请务必注明准确的联系方式。
3、疫情防控期间,律师需阅卷的,请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或电话89915616、89915617进行预约。前来阅卷的律师,请配合门卫做好安检、体温测量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如果最近去过疫情严重地的律师请及时告知。
4、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来访人员通过电话(12309热线)、网络(12309网络服务平台)、来信等非接触式方式表达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确有必要走访的,请配合门卫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推选代表,其他人员及时有序疏散,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或长时间逗留。
5.鉴于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相关人员确需来检察院的,须佩戴口罩,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请务必先行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希望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渡难关,战胜疫情。祝大家新年快乐,健康平安!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8日星期二
/ 江干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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