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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加诉度#小区保安因缺钱竟对这东西动起了歪脑筋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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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了,就去这地方“取”一点,杭州一小区保安竟把小区里的电动车充电桩当成了提款机。很多小区为了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都安装了投币式电动车充电桩,一次投进2、3个硬币就能将电瓶车的电充满。每次投入金额不多,但日积月累,这充电桩里面的钱就不是个小数目了。






小李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财务,临近月底,她与往常一样到各个地下车库电动车停放处收取充电桩内的硬币。每个充电桩上都设有两把锁,需要两把钥匙才能打开。小李在其中一个充电桩面前打开了第一把锁,可第二把锁却怎么也打不开。满心疑惑的小李将这件事告诉了物业经理。物业经理赶到现场,发现充电桩上的第二把锁被人换了。撬开锁后发现充电桩内的硬币比往常少了很多。第一把钥匙一般是放在小区物业巡逻岗,能接触到钥匙的只有小区保安,物业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原来是保安老张偷拿了充电桩里的硬币。

老张在小区做保安已有段时间,一个人的工资却要养活一家子人,自感生活压力太大。偶然看到充电桩内这么多硬币,他动起了歪脑筋。趁着夜深没人的时候,他用放在物业巡逻岗里的钥匙打开了充电桩的第一把锁,再用工具弄开了第二把锁,然后将充电桩内的硬币洗劫一空,就这样他前后盗窃了十余次,窃得1元硬币共计五千余元。为了不被人发现,他还在充电桩上挂上了自己买的新锁。偷来的硬币他会拿到周边的小店里兑换成大额纸币,用来补贴家用。

现在,老张不仅要赔偿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的损失,还将面临盗窃罪的刑事处罚。一时起贪念惹大祸,得不偿失。所以检察官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的钱财,才能用的心安理得。切莫起贪念,伸手必被捉。

目前,该案已被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目前,浙江省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也就是说,盗窃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



供稿:王 源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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