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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有料:《三十而已》之刑法知识知多少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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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播就一直占据热搜榜单的《三十而已》已经完美收尾,从“顾佳搞定于太太”、“顾佳打人”到“顾佳什么时候离婚”,顾佳已经实名成为最火女主,而网友对顾佳人设的认可,最初就是来自“顾佳手撕木子妈妈”,这个被广大网友称之为引起极度舒适的片段,今天,侦小编就来说说这其中包含的一些刑法知识。


知识点一:非法拘禁罪


剧中顾佳打人的触发点就是木子妈妈故意将其儿子许子言反锁在房间内,限制许子言的人身自由,如果超过一定时限,这个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法条速递: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知识点二:故意伤害罪


当顾佳把儿子许子言带出房间,自己则再次回到房间,上演了一出暴打木子妈妈的戏码,虽然网友们都大呼过瘾,但如果伤害行为的损害结果达到一定程度,可能已经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而且,事后的报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法条速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知识点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当木子妈妈说要报警时,顾佳说出了木子妈妈收回扣、谋私的事情,木子妈妈收受回扣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涉嫌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条速递: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短短一个片段就包含了不少刑法知识呢,希望大家都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在生活中即使遇到再委屈再冒火的事情,理性对待,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电视而已,请勿模仿哦~


供稿:戴 勤

编辑:朱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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