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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心护航|“未来学院”微课堂:考试不是LOL,不需要团队合作

江干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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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院”微课堂由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江林”法治宣讲团倾心打造,检察官里的小哥哥小姐姐用生动的"法言法语"以及办案感悟为大家带来众多法律知识。

今天,推出第四期。考试作弊,这四个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每逢重大考试,它总会成为热门的话题,从单打独斗的个人作案到精心预谋的团队作案,手法颇多。很多人以为,考试作弊也许面临的只是学校的一次通报、一个处分,现实是考试作弊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江林”法治宣讲团的讲师王源通过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和大家聊一聊考试作弊的后果~

精彩同期声

同学们好,我是江干区检察院江林宣讲团讲师王源,今天我们来聊聊考试作弊。

泰国电影《天才枪手》讲述了天才高中生小琳同几个同学在国际会考上策划了一场跨时区的完美作弊。《天才枪手》的结局是什么?小琳向父亲坦白作弊一事,并在父亲的陪伴下前去自首。

“天才枪手”发生在泰国,那么如果发生在中国,小琳等人作弊会有什么后果呢?让我们先来看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例。

小黄是一名高复生,一年前高考失利,父母费了好大劲才给他换到现在的学校,但是他呢,不但没有好好学习,而且动起了歪脑筋。他在网上联系了一个叫大杨的人,大杨组织了一群人专门帮人答题。两人一拍即合,准备在2019年高考中“大展身手”,并且说好事成之后,小黄付给大杨2万元钱。第一场考试是语文考试,小黄将自己的手机藏在裤裆里带进考场,趁监考老师不注意用手机拍摄试题后通过微信发给大杨,再由大杨组织“枪手”答题,然后再将答案发给考场中的小黄。两人在语文考试中作弊成功,正准备在下午的数学考试中“再接再厉”,没想到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下,两人均被当场查获。

小黄和大杨的行为怎么处理呢?可能有的同学说,这不就是copy一下吗?没啥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一个违纪,吃个处分吧?但事实上已经不是了,在高考中作弊已经构成犯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而我们的高考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并且在高考中作弊的属于情节严重,所以本案中小黄和大杨不仅构成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还将面临着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组织考试作弊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另外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也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法修正案九还将“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都规定为犯罪。


最后,让我们回到我们的题目。有没有打过LOL,打赢靠的是团队合作。但是考试不一样,考试中团战,会被团灭哦。其实为了让我们诚信考试,学校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有这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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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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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终还是需要靠同学们自觉~

考试作弊,我们不约!


供稿:王 源

编辑:朱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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