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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加诉度#姐妹花被骗后,一波操作“反套路”

江干检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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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干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断卡行动”,即在打击网络诈骗源头的同时有效打击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系列犯罪活动。



检察官最近遇到一个比较特殊的案子,

特殊之处在于有一对姐妹花在被骗后

与诈骗分子机智周旋,

最终协助警方将其中一名嫌疑人成功抓获。




剧情是这样滴……


一天,小芳被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推荐了一款可以赚钱的软件,并跳出只要给平台充值后就能赚到钱的消息,有意向的客户可以加“客服”QQ了解详情。尽管小芳觉着有些不靠谱,但是看到群里时不时有人用软件轻松赚到上百上千元的消息,她也禁不住动了心加了“客服”QQ号并下载了软件,试探性充了值,几次操作还确实赚了钱,于是小芳赶忙将这“好事”告诉了自己的姐姐小娟,想一起轻松赚钱。

正当姐妹俩憧憬发财致富的美梦时,没过几天,两人就发现钱没赚到,账户里的余额还越变越少,经联系“客服”,“客服”表示需要继续充值才能再有钱赚,两人抱着再试一试的心态继续充值,但无论怎么充值最后的结果都是赔钱。此时,姐妹俩意识到自己可能中了骗子的圈套,赶忙联系平台要求退款,但此时已无人理睬。

“我们的钱可能打水漂了。”姐妹俩对此恼火万分,事后冷静下来的两人选择了报警。同时,二人想起平日里一直联系的“客服”,心想“哪怕钱要不回来,能帮警方将‘客服’抓住也好。”于是姐姐小娟想到了一个“主意”,“不如我们以谈朋友的名义,先与‘客服’保持联系,后面找机会将他约出来,方便警方抓捕,如何?”妹妹小芳听了之后欣然认同。

晚上,姐姐小娟主动与“客服”开始闲聊,向对方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还提到自己离过婚,感觉对方很靠谱,是可以相处的人。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小娟渐渐取得了“客服”的信任,两人由QQ好友转变成微信好友。之后的几个月,两人谈天谈地、聊过往畅未来,可谓是无话不说,中途小娟也有约对方出来见面的意思,但都被对方婉拒了。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小娟的软磨硬泡下,“客服”慢慢放松了警惕。“我明天休息,我们要不一起出去玩?”小娟的邀请得到了对方允诺,“好的,刚好我明天也有空。”

窃喜之下,姐妹俩合计把“客服”约到杭州火车东站碰面,考虑到火车站周边人多,自己也不太会有危险,到时再看情况通知民警。

第二天,“客服”按时到了约定地点,姐妹俩发现火车站人流密集可能不好控制,对方容易逃脱,小娟便以自己需要晚点到为由,让对方先入住附近酒店。随后,小娟的微信就收到了对方发来的酒店定位以及房间号码,便立即联系了民警说明了情况。

最终,在姐妹俩的全力配合下,公安机关成功将这名“客服”抓获归案。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江干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该名犯罪嫌疑人涉及的某网络软件平台诈骗团伙正在进一步侦查。


检察官想说:

贪图小利易祸起,

勤劳致富才可行,

天上怎会掉馅饼,

高额回报是骗局。


虽然姐妹俩在被骗之后帮助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但我们并不提倡被害人以身冒险,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姐妹俩在发现被骗之后及时报案并将所有证据交由公安机关,帮助公安机关获取有效线索快速破案,这点非常值得肯定。在此检察官需要提醒大家,谨防网络诈骗,若不幸中招,请保留证据及时报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供稿:贾 艾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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