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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
一、奖励类别
(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
(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授予在推进我市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三、申报时间
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7月6日-10月8日
四、申报条件
(一)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
2.为建设创新型佛山做出重大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领军人物或企业家;
3.推荐候选人在行业长期从事技术或技术管理,有在佛山企事业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4.获得省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5.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及专著2篇以上,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1项以上;
6.主持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如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7.推荐候选人现工作单位在佛山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1.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佛山市内注册;
2.申报项目的主要成果在佛山市取得并应用;
3.申报项目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
4.申报项目已经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5.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经1年及以上实际应用,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申报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7.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承担单位组织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除上述条件外,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
2.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
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
5.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项目。
(三)其他申报要求
1.候选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2.候选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完全归我国国内权利主体(权利人)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申报奖项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3.所列主要知识产权证明、论文、专著、主要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没有在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重复使用;
4.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1年及以上(即2021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即2021年5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21年5月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候选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原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
6.已进入评审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完成单位发函并经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不再参与本年度评审。
7.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及完成单位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下载报名表
关注“佛山高新协会”及各区高新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佛山高新协会及各区高新协会网站,下载《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申报书》、《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提交报名表
按要求填写《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并提交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
(三)报名确认
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电子版材料提交
报名审核通过后,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整理附件材料,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推荐单位指定邮箱。
(五)材料初审
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六)纸质版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和个人打印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七)评选及公示
对项目进行评选,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填写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二)申报材料。申报资料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组织和个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胶装,编制目录和对应页码);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及附件(PDF格式)1套,发送到各区推荐单位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
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李小姐 电话:82306159、83280648
邮箱:750393765@qq.com
2.佛山市南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人民西路H6号狮山建设大厦207室
联系人:孙先生 蔡小姐 电话:86683862、86681339
邮箱:nhqgxjscyxh@163.com
3.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路名汇大厦6层
联系人:陈先生、区小姐 电话:22809109、22809217
邮箱:3486013524@qq.com
4.佛山市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地址:高明区泰华路248号5座11铺
联系人:黎小姐、郭小姐 电话:88663168
邮箱:2111876810@qq.com
5.佛山市三水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地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五路5号F1栋202室
联系人:朱先生、黄小姐 电话:18680003545、13318378551
邮箱:755405658@qq.com
八、其他事项
1.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评选对申报组织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原则上佛山市及各区高新协会为本奖项的推荐单位,禅城区组织和个人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推荐,各区的由所在区高新协会推荐。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
2.《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指南》
3.《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报名表》
4.《佛山高新技术成就奖申报书》
5.《佛山高新技术进步奖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