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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北特委领导的兵运工作

2017-11-15 黄土情 中华魂网

红石峡会议后,陕北特委的工作重心转向农村和兵运工作。一批共产党员相继进入陕北及周围地区的国民党地方武装中从事兵运工作。

1929年夏季,刘志丹来到延安,召集中共组织负责人秘密开会。参加会议的有高岗、李馥华、冯世光、高鹏飞、刘希向、吴鸿宾、杜守智等。刘志丹传达了中共陕北特委关于开展武装斗争和兵运工作的决定,并指定了延安各县党组织的负责人。汇报会后,刘志丹又召集在延安从事兵运工作的负责人汇报会。


1930年4月15日,中共陕西临时省委在给陕北特委的指示信中,将“组织政治罢工”“组织地方暴动”“组织兵变”“扩大红军”作为陕北党组织的中心策略。临时省委在指示信中要求:“兵变,更应由主观力量去组织、去造成,不要因客观压迫而才进行兵变。这一策略在陕北主客观上,都是最有可能,你们应毫不犹豫的努力推动这一工作。”

5月25日,中共陕西临时省委在给陕北特委的指示信中要求:“士兵中应士兵联合会为组织的中心,党应发展加强士兵联合会的组织,以这个群众组织领导士兵的日常斗争,在斗争中吸收广大的士兵群众,使成为有力的群众组织。”当年7月9日,中共陕西省委全体会议通过了《对于陕北工作决议案》,明确要求:“开始建立士兵工作。绥(德)、米(脂)、清(涧)三地,目前尚无士兵支部的组织,党必须动员同志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士兵群众中去,以建立党在士兵中的基础。”

决议案指出:



党在陕北士兵群众中及中心部队中已有很强的基础。目前党只有加紧士兵斗争的领导,士兵群众中扩大土地政纲与红军的宣传鼓动,以联系到秋收斗争,组织兵变形成适当的配合。对士兵群众自发的兵变,党必须坚决领导其投入乡村中去,深入土地革命,成为农村斗争的武装力量,更有力的发动秋收斗争。




决议案要求:



在党的领导之下,由军官所发动的整个一部分的兵变(一营、一团、一旅),必须坚决的改编其部队,加强士兵群众中的政治宣传鼓动,加强士兵委员会的组织,加强士兵中的政治教育,扩大土地革命与红军的宣传,驱逐各级动摇犹豫的军官,必须要以兵士暴动为中心策略,有计划有组织并且与各种革命势力配合起来举行消灭军阀的暴动。




在中共陕西临时省委和陕北特委的领导下,陕北及陕甘交界地区的兵运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陕北地区兵运工作迅速发展的形势下,1930年10月召开的陕北特委绥德合龙山扩大会议做出决定,在神木驻军高志清部手枪连发动兵变。

1930年12月22日,中共军支负责人高学孔、常翔峰等在陕西警备骑兵旅高志清部手枪连领导发动了兵变。参加兵变的共产党员还有袁福禄和郭秉金。这次兵变一共拉出去四五十人,四五十匹马,枪支比较多。手枪连兵变后,由王自强任连长。部队行进到横山县纳泥河时,曾打出了“中国共产党陕北独立营”的旗帜。后因王自强反对,遂将这面旗帜收了起来。当兵变队伍途经安边时,被土匪张廷祥的部队打散。至此,神木手枪连兵变失败。

从1930年初起,中共陕北特委在井岳秀的直属部队中先后建立起一批中共军支,其中有在军官教育团中组建的支部(书记姜海龙)和在直属炮兵营中组建的支部(负责人张怀树)。同年秋,中共陕北特委又先后组建了直属工兵连支部(书记何格兰)和补充营支部(书记梁毓珍)。

1930年和1931年,在井岳秀直属部队中的中共军支曾两次筹划兵变,但均因条件不成熟而未能实施。

1932年9月初,中共军支决定在榆林井岳秀直属部队中组织武装起义。据参加了这次武装起义的孙师策在《忆1932年榆林武装起义与东山惨案》一文中回忆,武装起义计划由孙师策、边临雍带三个排,于9月15日农历中秋节拂晓前集结在第八十六师师部附近,以一个排收特务连的手枪,以一个排突入井岳秀内院,以一个排解决东院机枪连。同时又制订出破坏通讯计划和回头协歼支援实力计划,并由魏志仁、赵经昌率领一个排先收缴公安局枪后再占领军械库。起义的口号是“留兵不留官”,“打开仓库,分散给贫民”。起义由何格兰统一指挥。

起义前,由于叛徒出卖,何格兰等被捕。9月19日,何格兰、张怀树、杨德厚、赵经昌、魏志仁、边临雍等六名参与领导起义的共产党员在榆林城东山英勇就义,史称“东山惨案”。




在此前后,中共陕北特委还先后在吴堡、绥德、米脂、安定、横山等地组织发动了一些起义。这些起义规模较小,由于各种原因大都遭受失败。尽管如此,中共陕北特委领导的兵运工作仍然为陕北革命武装的建立和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军事和政治工作领导骨干。





文章摘自《西北革命根据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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