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场“按下葫芦不起瓢”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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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到位,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医改到了深水区以后,很多深层次的问题跟医疗服务价格密切相关。医疗服务价格不能得到合理调整,造成了“以药养医”长期得不到解决,带来很多副作用。“在12月5日举行的卫生政策上海圆桌会议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蔡江南直指长期被压低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我国医疗体系中产生的“多米诺效应”。
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到位,不但造成医疗机构长期“以药养医”,而且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医患不信任、减弱了医生这个职业的吸引力、中国医疗服务体系倒金字塔现象等等弊端皆由此产生。因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是诸多医改难题中的重要一项。
2015年可谓医疗卫生改革的“顶层设计年”,在国家发布的一系列和医改相关的文件中,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文件就有八个。
近期,各个地方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文件也在不断出台。北京、上海、青岛,山东、呼和浩特、天津滨海新区相继出台政策探索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无论是北京的采用平移法进行医事服务费打包,还是上海把药品和医疗耗材剥离出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天津按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顺加7.5%作价销售,实际加成金额最高不超过37.5元等,所有改革首当其冲的是改革药品加成15%的制度。
那么,在医保不多掏钱的情况下,用什么来弥补减掉15%加成后医护人员合理的劳务费用?
对此,原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认为,“这项改革不在加成,关键是解决医院靠卖药挣钱。”现在药房是医院的利润中心,如果把药房由利润中心变成成本,那么,医疗机构就会用最经济的办法给病人治病。采购的时候也一定会关注降低药品的成本,药价越高,医院损失越大,收入也越低。“只有把机制扭过来,药价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当然,业内普遍也有一个担心,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在药品上不能挣钱了,反过来会多开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终归还是可能陷入按下葫芦起了瓢的怪圈。对此韩晓芳认为,这有赖于改革一定要医保联动,“我们进行付费方式的改革,按病种付费、医保总额预付。医保总额预付相当于给了一个笼子,把相关成本关在笼子里,结余归己超支分成,医疗机构在控费方面就有了动力,不仅仅是药品的控费,还有其他方面的控费。”韩晓芳这样解释北京对于取消药品加成的思路。
那么,取消药品加成后,医保资金会能否承受增加的支出?对此,浙江省有话说。
“我们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进行了测算,因为医保基金支出方面少了药品的报销,这部分减少的资金可以冲抵取消加成后增加的医保支出,基本上达到平衡。”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王桢在介绍浙江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时这样说。
据王桢介绍,浙江省的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历年都有结余,目前资金压力比较大的是统筹后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由于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的筹资水平低,但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医改的进程,会激发城乡居民和新农合的一些医疗需求。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又是当年统筹当年度使用,为了防止医保资金击穿的情况,浙江省最后出台了财政兜底政策。“一旦破了,由政府财政全部兜底,从浙江省九十个县市区的情况来看,到目前为止,医保的基金还是安全的。”王桢说。
但是,王桢最后也指出,现在理论上的药品加成是15%,但实际有的药品可能是20%、30%,也有的是8%或者是9%,浙江省平均下来是19%,不论药品的加成到底有多少,但流通领域的权限不在卫生行政部门,要解决流通领域以及个人的药品回扣,只能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这样的政策倒逼相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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