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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特刊•组织】教育学院综合测评中心

2017-09-05 杭师大教育微生活


 教育学院综合测试中心 

组织工作内容


考勤


对教育学院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具体措施 


给每个班级的学习委员发一本点名册,用以记录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每周上交一次。


由组织内部成员负责收集点名册,并根据点名册上的情况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做成有固定格式的word文档。


在确认无误后,将做好的文档发给相应的老师,由老师公示结果。


在公示期间,负责学生的销假事宜。在学期末,对整个学期的出勤情况进行整理,并给出旷课的名单及其具体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


在每个学期的第一个月组织教育学院学生对上一个学期的表现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基本素质与发展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基本素质

察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身心健康、文明行为、实践活动和团队精神等,所占权重为15%。


*发展素质

考察社会工作、科研创新、文体特长、技能素质、特殊经历等,所占权重为25%。


*知识水平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反映学生知识水平的基本依据和主要指标,所占权重为60%。


 等级及其认定办法 


*等级

优秀(90分)    良好(80分)

合格(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认定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定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知识水平各部分所占比重,加权平均得出,所有涉及综合测评认定的信息,均以评奖学期内开展的活动或获得的荣誉为准。综合素质总评(大学四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和)则在每学年具体综合测评基础上平均计算得出。



奖学金评定


在每个学期的第一、二个月,根据学生上一学期的表现,审核学生是否获奖。


 各奖项分类 


*每学期评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师范专业奖学金(自16级开始取消)


*每学年评(两个学期)

1、学业优秀奖

2、优秀学生干部

3、三好学生

4、外设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

6、经亨颐奖学金

7、创新创业奖


 评审程序 


一般在每学年(学期)第一个月评定前一学年(学期)的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评选时间根据捐赠者意愿确定。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评定优秀毕业生,不评定奖学金。 


各学院在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的基础上,确定校设奖学金的获奖名单、经亨颐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等的推荐名单,经公示并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后报学生处。 


学生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报校评优评奖,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评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

 

学生处负责学院评奖过程的指导监督,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文明班级评比


在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组织教育学院文明班级的评比。


 具体流程 

 评选对象 


大二、大三、大四各班级(已申报成功校十佳文明班级创建的班级必须参加)


 材料准备 


1.利用PPT、电子书或视频等多媒体材料(可多选,但不可少于一样),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展示班级特色;

2.制作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发挥创意,形式不限)。

3.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登记表。



对组织成员

的要求


—END—



文字&图片:教育学院综合测试中心

责编:水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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