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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最严!规模最大!我市交通安全冬季攻坚行动启动!重点查这些!

江门交警 2024-02-12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坚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最严措施、最强力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驾驶人道路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市民出行安全感更强。

行动范围



四市三区全城联动,覆盖城区、农村、高速公路,并与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

高速公路出口

市区路段

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查处电动自行车源头


行动内容


将严查以下交通违法!

一是严查酒驾醉驾



紧盯涉酒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强对周末、重要节假日夜查酒驾的力度。对酒驾实施严管严查、流动执法、精准查缉、源头劝导、集中曝光、联动惩戒等六项措施。


典型案例



酒后驾驶

周某,酒后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4mg/100ml


杨某,酒后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0mg/100ml


林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02



醉酒驾驶

梁某,醉酒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69mg/100ml


黄某,醉酒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01mg/100ml


杨某,醉酒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84mg/100ml


二是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



加强摩电安全管理和秩序整治,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炸街”飙车等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驾驶人:杨某▲
违法行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

驾驶人:许某▲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驾驶人:王某等6人▲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炸街”

驾驶人:孔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驾驶人:梁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驾驶人:梁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驾驶人:吴某▲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

驾驶人:陈某▲

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三是严查重点运输车辆违法



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处运输车违规装载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对于拼装的车辆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不符合装载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


典型案例


经核查,粤H2***2货车核载31吨,实载48.52吨,超限率56%

经核查,粤J6***1货车核载31吨,实载46.47吨,超限率49%

经核查,粤D4***6货车核载31吨,实载47.78吨,超限率54%

经核查,桂K6***2货车核载49吨,实载77.03吨,超限率57.2%

▲经核查,粤J4***5货车核载4.495吨,实载7.62吨,超限率69.5%

▲经核查,豫A8***M货车核载49吨,实载100.77吨,超限率105.7%

四是严查易肇事肇祸违法



严查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逆行、超载等容易引发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经核查,号牌为豫C05***小型普通客车核载人数7人,实载9人,已超过车辆核载人数20%以上,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孙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监督驾驶员对超乘人员进行安全分流转运。



经核查,粤JL***L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并对驾驶员周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经核查,粤J4***1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8%。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经核查,川XN***C的面包车核载5人,实载11人,超员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除了以上严查措施之外,交警部门还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农村和路面,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进企业



进农村


进学校


路面劝导


江门交警倡导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拒绝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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