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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啦!购买时要注意这些!


现在城市里堵车越来越严重

电动自行车成为了很多人买菜办事的

“出行神器”

但是,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

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事故也呈高发态势

安全问题逐渐凸显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主要包括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整车质量(含电池)

不得超过55千克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


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如果您近期正好要购买电动自行车

那么,

一定要注意对照新国标

并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莫入三误区


一是追求车速高。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大多希望车速快,但都忽略了骑行安全。因超速行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陡然增多。

二是追求声音轻些。消费者往往以为,电动机声音越轻越好,这又是一个误区。电动机有高速、低速之分。按国家标准,应该使用高速电机。由于低速电机价格低廉,有的厂家为求低价促销,就偷梁换柱,以低代高。而低速电机转动时,又往往比高速电机声音轻,故而容易诱人上当。

三是追求摩托式样。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电动只是助动性质,不能废除它的骑行功能。这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国际惯例。式样越接近轻型摩托车,骑行功能就越差,车子的自重也越大。自重超重的往往会超负荷运行,缩短电机的使用寿命。摩托式的长坐垫,更会因载人而超重,而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购买符合现行国标或新国标的合格车,不要购买浙江省公布允许销售目录以外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购买后不要听信商家对限速设备进行改装,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胡一麟

编辑:郑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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