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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薛之谦说起,日本人为什么不敢「盗摄」?
作者 / Palomar
编辑 / 彼方
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春节,全国票房达到史上最高的80.16亿的同时,不深不浅的闹剧也出现了不少,其中就有薛之谦的“盗摄”风波。这件事扒开了两个群体间的一堵墙,一群人惊讶于居然不能拍银幕,另一群人则惊讶于居然还有人不知道不能拍银幕。
“個人的に又は家庭内その他これに準ずる限られた範囲内において使用すること(以下「私的使用」という。)を目的とするときは,次に掲げる場合を除き,その使用する者が複製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翻译:以个人或家庭,及其他类似的有限范围内的使用(简称「个人使用」)为目的时,除了以下特殊场合,使用者可以对作品进行复制。
虽然条文中限制了使用场合,比如禁止使用公共打印机,禁止用技术手段破解版权保护,以及禁止大范围传播,但这些模棱两可的限制根本无法阻止电影院的屏摄行为。只要坚称拍摄是出于私人目的,只为了回家后自己欣赏,即使将电影从头到尾录制下来,影院也没有理由出面阻止。
角川书店同时是《校阅女孩河野悦子》的出版社原型
*改革请求:即“年次改革要望书”。自2001年起美日两国每年会向对方政府提出规章制度修改意见,持续到2009年,由鸠山由纪夫政府废除。
《NO MORE 映画泥棒》与特摄作品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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