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 | 物流&电商专业竞争力TOP100为什么没有你?
上周,我们给大家揭秘了“2017年中国职业院校物流&电商专业竞争力排行榜”评价指标体系,让大家了解了榜单的构建模型。在上次的解密中提到,我们对入榜的院校设置了筛选条件即【限制性条款】。
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说明限制性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设置的依据。
为了保证上榜的院校能够展现我国中高职物流与电商教育的较高水平,我们对上榜的院校从基本办学情况和社会声誉两个方面设置了四项限制性条款:
1
专业在校生人数
在校生规模是体现一个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10)》第六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应在1200人以上”,教发[2000]41号《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七条规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因此在本次专业竞争力排行榜中,我们对物流/电商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进行了限定。要求上榜院校本专业近三年在持续招生,以每届一个班为底线,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在校生人数不少于90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在校生人数不少于120人。
2
专业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是办学的基本条件和保障,也是考察一个专业能否办好的重要指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10)》第七条要求“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教发[2000]41号《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二条规定“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
考虑到专任教师对专业建设的重要作用,我们对入榜院校物流/电商专业的专任教师数进行了限制,要求上榜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专任教师数大于2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专任教师数大于4人。
3
企业兼职教师数
企业兼职教师是体现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和校企合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10)》第七条规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教发[2000]41号《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二条规定“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因此在本次排行榜中,我们对入榜院校的企业兼职教师数作了最低要求,要求入榜院校物流/电商专业必须要有企业兼职教师。
4
社会声誉
百强榜单所评选出的院校,除拥有强劲的办学实力外,还应风评良好,在社会上拥有较高声誉,在区域内拥有较强号召力和影响力,乃至成为区域专业办学的榜样和标杆。因此,榜单设置了【负面新闻】这项一票否决指标。只要网络新闻中出现了该校物流或电商专业的负面新闻,则该校将被排除在榜单排名之外。
今天为大家解密了百强榜单中的限制性条款,想要获取榜单后续揭秘,请继续关注长风网和职教圈官方微信,深度解密将陆续发布!
来源:长风职业教育研究院、职教圈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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