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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的通知

2017-07-17 职教圈

赛执委函〔2017〕23号

 

各赛区执委会、赛项执委会、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规定,经大赛执委会研究,决定推荐评定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颁发给为2017年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


承办院校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全力保障大赛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大赛各项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一致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承办院校,承办赛项超过10个的赛区推荐2所院校,承办赛项不超过10个的赛区推荐1所院校。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承办院校的评价,审核评定获奖院校。


合作企业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大赛筹备工作,资助大赛资金和设备,圆满完成大赛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的一致好评。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优秀合作企业,根据合作企业的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并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合作企业的评价择优评定。


二、优秀工作者


“优秀工作者”颁发给为2017年大赛作出贡献的赛项专家、监督员、仲裁员和赛务工作人员(含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在赛事筹备、组织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为赛事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贡献突出,且获得参赛师生的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赛项专家和赛项仲裁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工作人员的评价,对各赛区、赛项推荐的优秀工作者进行审核评定。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优秀监督员,根据监督员履职工作情况,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监督员的评价择优评定。


三、优秀裁判员


“优秀裁判员”颁发给为2017年大赛执裁工作作出贡献的赛项裁判员。


基本条件: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作风正派、执裁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得到裁判团队及参赛师生的广泛认可。凡有投诉记录的一票否决(恶意投诉除外)。


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裁判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含小项)。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裁判员的评价进行审核评定。


四、推荐时间


请相关单位于2017年8月4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见附件)打印盖章后,邮寄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许  超   010-58581135  18226707647

李海涛   010-58581135  13863651360

邮  箱:2017@chinaskills-jsw.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邮  编:100120

 

附件:1.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2.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3.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推荐表


来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


附件及通知原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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