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砍头还要谢恩
邻居少年读了清史小说,对顾命大臣肃顺在菜市口被砍头前,别人要他向皇上谢恩一节迷惑不解,向我提问:为什么被砍头还要谢恩?我多少有点历史知识,便给他解释:封建时代君权至高无上,想把臣民怎么处置就可以怎么处置。没把他零割碎剐("凌迟"),让他一刀两断痛快地受死,这不就是恩典吗?可以把他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却只戮及本人, "皇恩"还不"浩荡"吗?他很该感恩的。别说君临天下的大皇帝,就是各地的"土皇帝"--州县官们,操着黎民百姓的生杀予夺之权。本可随意判处囚禁而只打了几十下板子,不也是一种恩德吗?所以。巴金小时候就亲眼看到,他的当县官的父亲的差役,打了被告的屁股后。就要被告说或代被告说:"给大老爷谢恩!"
嗣后,我也心生疑窦:真的有人将被砍头还心悦诚服地谢恩吗?不过,继而一想,类似的不正常现象,倒是屡见不鲜的。封建统治者向来施行"恩威并用"的牧民手段--先施之以淫威,使你慑服,把你的"期望值"降到最低点,再给点小恩小惠,令你喜出望外而生感戴之情,而欢呼礼赞。臣民饱受专制压迫,习染封建观念,久而久之,心理就比较容易满足,以致形成了奴性的社会心态和扭曲的思维逻辑。比如:古戏曲和民间故事,常常歌颂某青天大老爷微服私访体察民情,因为他八面威风雄踞明堂高案或鸣锣开道车舆出巡,本是天经地义的呀!常常以豪门世家的小姐不嫌贫爱富为打动人心的主题,因为她本该t龙配龙。凤配凤"的呀!不论正史或野史稗钞,常常以某官吏不贪财受贿、不徇情枉法证明他的大贤大德,因为以权谋私、玩法舞弊在那个社会才是司空见惯的呀!……
然而,历史上那种荒谬悖逆的事理心理在今天是否真的已被摒绝了呢?只怕未必。
前几年看电影《牧马人》,见"右派"许灵均被宣布摘帽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不知他是为自己恢复做人的权力而庆幸呢,还是对谁感再造之恩?近日读一篇报告文学,讲的是一位工人师傅被诬陷犯强奸罪。蒙冤十五载忧愤成疾,生命垂危,侥幸得到昭雪。作者赞美这位老工人不"发泄"怨恨,不提出任何补偿损失的要求,只是真诚地感谢使他终于获得清白。无意中首肯了这样的逻辑:若要求实现社会公正--惩办咬人不放的诬陷者和拒不纠正冤案的渎职者,若依法维护被侵害的公民权利,要求赔偿,便是得陇望蜀,便不"纯朴、宽厚"了。这不就是在宣扬一种奴才式的满足吗?
最常见的可怜的满足,大约要算遇到一个好"官商",你买的劣质商品他给退换了。尽管我们把商品搬来搬去累得浑身臭汗,尽管我们跑来跑去交涉误时间花路费,尽管我们买商品的投资在一定时期内该产生而没产生效益。如同存款没得利息,只要能换件凑合得过去的,我们就愿烧高香了。我们并不曾想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应得到赔偿,而只是想:人家要是不理睬或无限期地拖下去,自己只有干瞪眼!因此,该感谢人家态度好、风格高。
还有报纸电台常津津乐道的一些佳话,比如:某市长夫人扫马路呀,某市委书记挤公共汽车呀,某师长的女儿下嫁农村青年呀……流露的又何尝不是一种可怜的心态呢?它们都是以承认权利不平等为前提的呀!
或日:难道平反冤狱,退换劣质商品等等,不应当肯定吗?一百个应当。但"肯定"不等于"满足",我想说的只是:
宁肯饿死也拒吃窝窝头的固然是傻瓜,以为窝窝头是人间最理想的食品而甘心情愿永远享受下去的,则断无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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