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八三年开始写作的,至今刚好有二十个年头。二十年前,我的发丝乌泽油亮,喜欢咯咯笑个不停,看到零食时两眼放光,看着可爱的小动物爱上前跟它们说上几句俏皮话。那时我可以彻夜不睡地写上一万字,第二天照样精力充沛地工作。我爱到田野和山间散步,爱随手掬上一捧河水喝上一气,爱摆个姿势照相。二十年前的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一间屋子,没有出版一本书,对生活满怀憧憬。但那时的我是多么的青春啊。
现在的我不爱照镜子,镜子中的我常常是双眼布满血丝,面色青黄。我的发丝有些干涩了,眼角悄悄爬上了皱纹。我常常丢三落四,时常找不着要用的东西。有的时候进了超市,我看着商品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要来买什么的。所以,如今去超市,我的手里通常攥着一张纸条,那上面记着我平素写下的需要添置的生活日用品。我依然喜欢在黄昏时散步,只是看着夕阳时常常徒自伤悲。我如今有了自己的屋子,出版了三十部书,不用为着生计而奔波和劳碌了,可快乐却不如从前那般坚实地环绕着我了。看着自己所创作的那一部部书,我在想自己的最好年华都赋予文学了。这是不是太傻了?去年爱人因车祸而故去后,我常常责备自己,如果我能感悟到我们的婚姻只有短短的四年时光,我绝对不会在这期间花费两年时间去创作《满洲国》,我会把更多的时光留给他。可惜我没有“天眼”,不能预知生活中即将发生的这一沉重的劫难。
文学对我来讲,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对它有强烈的依赖性。它给了我生存的勇气和希望。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可在我的梦想中,我却是一个无拘无束、激情飞扬的人。文学为我打开了生活的另一扇窗。有一家刊物曾问过我:如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我是这样说的:“石头和石头碰撞激烈的时候,会焕发出灿烂的火花。现实是一块石头,理想也是一块石头,它们激烈碰撞的时候,同样会产生绚丽的火花,那就是艺术的灵光在闪烁。”的确,我认为理想与现实冲突越激烈的时候,人的内心所焕发的艺术激情就更加强烈,这种矛盾使艺术更加美轮美奂。所以生活中多一些磨难对自身来讲是一种摧残,对文学来讲倒可能是促使其成熟的催化剂。但任何人都情愿放弃文学的那种被迫成熟,而去拥抱生活中那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是一个很爱伤感的人。尤其是面对壮阔的大自然的时候,我一方面获得了灵魂的安宁,又一方面觉得人是那么的渺小和卑琐。只要我离大自然远了一段日子,我就会有一种失落感。所以这十几年来尽管我工作在城市,但是每隔三四个月,我都要回故乡去住一段时日。去那里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写作,只是因为喜欢。那里的亲人、纯净的空气、青山碧水、宁静的炊烟、鸡鸣狗吠的声音、人们在晚饭后聚集在一起的闲聊,都给我一种格外亲切和踏实的感觉。回到故乡,我心臆舒畅,觉得活得很有滋味。其实乡村是不乏浪漫的,那种浪漫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天然流露的。城里人以为聚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闲谈是浪漫,以为给异性朋友送一束玫瑰是浪漫,以为携手郊游是浪漫,以为坐在剧场里欣赏交响乐是浪漫,他们哪里知道,农夫在劳作了一天后,对着星星抽上一袋烟是浪漫,姑娘们在山林中一边采蘑菇一边听鸟鸣是浪漫,拉板车的人聚集在小酒馆里喝上一壶热酒、听上几首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乡间俚曲是浪漫。我喜欢故乡的那种浪漫,它们与我贴心贴肺,水乳交融。我的文学,很多来自乡间的这种浪漫。
童年的时候,我很喜欢在冬天起床之后去看印在玻璃窗上的霜花。它们看上去妖娆多姿,绮丽明媚。我常想寒风在夜晚时就变成了一支支画笔,它们把玻璃窗涂满了画。我能从霜花中看出山林、河流的姿态,能看出花朵、小鸟和动物的情态,能看出形神各异的人的表情。但是往往是看着看着,由于阳光的照耀和室内炉火的温暖的熏炙,这霜花会悄然化成水滴而解体。那时候我就会很难过。霜花是美丽的,我知道有一种美是脆弱的,它惧怕温暖,当温暖降临时,它就抽身离去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呈现的就是这种美,它出现了,可它存在得是何其短暂!
我不该为了生活的变故而怨天尤人、顾影自怜,我应该庆幸,我曾目睹和体验过“美”,而且我所体验到的美消失在温暖中,而不是寒冷中,这就足以让我自慰了。如果“美”离开了我,我愿意它像霜花一样,虽然是满含热泪离去,但它却是在温暖中消融!
我愿意牵着文学的手,与它一起走下去。当我的手苍老的时候,我相信文学的手依然会新鲜明媚。这双手会带给我们对青春永恒的遐想,对朴素生活的热爱,对磨难的超然态度,对荣誉的自省,对未来的憧憬。如今美伊正在激战中,我相信再过一个世纪,人们也许会忘记了制造这场战争的政治上的风云人物,但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柴可夫斯基、贝多芬、巴赫、莫扎特;不会忘记梵高、蒙克、毕加索和莫奈;不会忘记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战争是陨石雨,它会过去,而艺术是恒星,永远闪烁在人类文明的星空中。如果没有这样的星空照耀我们,我们的人生该是多么的灰暗啊!艺术拯救不了世界,但它却能给人带来心底的安宁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