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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梅:再话《诗经》
《诗经》很乡野。
尽管,里面有不少篇幅,是宫廷乐师所作。可是,还是脱不了那种野性。
那个时代的人,都带着野性的。
我喜欢它,莫如说是喜欢它的野性,那种不伪不装,自然天成的样子,哭与笑,爱与恨,都是痛快淋漓、一泻千里的。
现代社会的雕凿和附会,让我们离自然越来越远了,我们不懂敬畏,不懂欣赏,不懂感恩。我们马不停蹄,不知要奔向何方去。有时,转身看自己,都觉得陌生,那些言不由衷的话语和笑容,似乎有着千疮百孔般的无奈和不堪。
所以每隔一段时日,我会把《诗经》捧出来,重新读。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这五百多年间,那些辗转悠扬的歌谣,沾着尘粒和草香,一路逶迤。我在它们里面,慢慢变得澄澈宁静,我见到了一颗颗初心。对,初心!那远古年代里,无论是植物的,还是人的,都具有神的光芒。
之前我出版过一本《诗经里的那些情事》。因一个“情”字,让不少人乍见之下误解了,以为就是在无聊地谈情说爱。事实上,这世上,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都左不过一个“情”字,有情有义,方得世世代代。
隔着一段时光看过去,我当初对有些篇章的解读,显得粗糙了些。再话《诗经》之际,我作了很大幅度的调整和修补,并对原文增加了一些生僻字的注音和注释。当然,它也只是我个人的解读而已,不是学术研究。
正如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的眼里,也有一千种《诗经》。在我,诗三百最打动我的地方,不是它的格律有多婉转优雅,而是它的“俗”,是它那种活色生香的“活着”。它无关政治无关历史,它只关乎活着。说到底,人生最伟大的事业,不是别的,而是活着,好好活着,并怀着无比的热爱和眷恋。这才成就了我们这个尘世的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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