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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2017-01-11 王晋 枝江检察

本文刊载于2017年1月9日《检察日报》第三版


王晋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瞄准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炉火不旺、炉温不高的问题,从12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党内政治生活加温加压,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法规保障。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认真落实《准则》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中不断锤炼党性,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强化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锻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某种意义上也是一次“思想上的革命”。《准则》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日益进入深水区,社会价值观念愈加复杂多元,各类诱惑挑战也层出不穷,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这就更加需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稳住理想信念的“压舱石”,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我们要牢牢抓住思想从严这个关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补钙壮骨,为锻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绘就精神底色,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思想根基。

知是行之始。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警,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理直气壮地坚持和捍卫我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增强“四个意识”,维护中央权威 

常言道,“人心齐,泰山移”。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维护中央权威,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对检察机关每一名党员干警而言,“四个意识”强不强,不是抽象的,体现在一言一行;不只看表态,更要看实际行动。具体来讲,一要坚守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六中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我们要把对党的忠诚热爱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切实行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二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三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报告,做到对党襟怀坦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保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力量源泉。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准则》强调,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无论世情、党情发生何种变化,只有始终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党才能永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检察机关的名称前冠着“人民”二字,更应该做到心中有民、真心为民,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牢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持续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时时检验我们的工作是否满足了群众需求,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活力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开展的重要基础。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党内民主的核心价值,是实现全体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准则》进一步明确提出,“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我们只有不断发扬党内民主,保障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权利,才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党内重大问题,该请示报告的要及时请示报告,该征求意见的必须征求意见,该贯彻执行的坚决执行到位。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必须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气氛在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活跃起来。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还必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做起,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引导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岗位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永葆清正廉洁

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的底线,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

《准则》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并旗帜鲜明地指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将多名落马官员的贪腐细节以及他们的忏悔之词公之于众。这些人堕落的轨迹都证明,有人监督是个好事,没人监督容易出事。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我们“律己”不过关,“律人”就不过硬。我们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看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要强化制度治本的实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的监督网编织得更加严密,进一步探索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抓早抓小的方法途径,把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制度治本的实效。各级检察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这个医生的“体检”和指导,主动置身于各级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监督下,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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