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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轩坤 陈一丹 2018-05-31

 陈师傅是太湖县北中镇的生猪养殖户,他说本月15号的晚上,他在运送生猪前往隔壁30多公里外弥陀镇进行屠宰的路上发生意外,头部受伤,他说这都是因为当地北中生猪屠宰场进不去所造成的。记者见到陈师傅的时候,他刚刚在镇上的卫生院吊水结束。他告诉记者,从去年的8月份到现在,他都是自己将生猪运送到弥陀镇去屠宰加工。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去年镇上经营了一家“北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整合了以前镇上三个小型屠宰场,并作为现在北中镇定点生猪屠宰场所。

 陈师傅介绍:“以前是政府给我们村里设立,一个临时屠宰场,送过去盖检验检疫章,在我们自己北中镇里设临时一个点,现在这个点没有了。”那为什么陈师傅舍近求远,不将自己养殖的生猪送去这家屠宰场加工屠宰呢?陈师傅说,将生猪运送到弥陀,支付80元的加工费和18元的检验检疫费,一共98元每头,     而在北中,他必须将自己的猪先卖给这家屠宰场,再以高于收购价的价格将加工好的猪肉买回来,这让他不能接受。

 陈师傅介绍:“他意思是把我的活猪卖给他,卖给他以后杀了又高价的卖给我供应市场,那这样我们这些养殖户就没有利润了。”针对这个情况,陈师傅不止一次的向当地北中镇政府进行情况反映,但是都没有结果,于是陈师傅索性将手上所有需要屠宰的生猪都运送到毗邻的弥陀镇去加工。

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北中镇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张主任表示:陈师傅的事情他们有所了解,而且在此之前,政府曾经在屠宰场和陈师傅之间进行过多次调解,但是双方没有谈妥。太湖县北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品介绍:“从去年我们北中政府和我们最低是五六次 ,把他们两个人之间协商,协调无果,肯定不行。”养殖户只要加工,不买卖,屠宰场却说先要买卖,才能加工,这确实很矛盾,那“定点屠宰场”的定点又是怎么去理解呢?在记者的要求下,张主任带着我们走进了这家名为北望的屠宰场。


北望屠宰场门口确实悬挂了“太湖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招牌,这里的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以及其它相关证件。但是根据安徽省政府228号令——《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建成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针对这项规定,这位负责人表示,牌子在门口挂着,但是证书不在这里,在县里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太湖县北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我们这个场前期所有证照都是通过政府各个部门批准之下我们建造的,这个第一 第二个我们去年7月底8月份开始运营的,运营的话当然从各方面证件你们也看见了,就是环评、国土、定点办、畜牧局,还有农委该有的都有的,门口这个定点屠宰的牌子是政府批准的,自己挂的 。”

现场北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主任也证实,这家屠宰场目前除了环评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其他的有关证件确实齐全。这是屠宰场向记者出示的太湖县环保局2017年140号文“关于太湖县北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家禽家畜屠宰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我们注意到最后写道“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等要求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张主任表示,目前不算正式生产,叫试营业,因为如果不运营,就无法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太湖县北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品介绍:“屠宰证在我们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环评我们也了解了一下,去年他们向环保局申请了,做这个屠宰场,国土批了,环保局就设计一个环保的方案,按他们的要求做,去年允许他们试营业,试营业期间边营业边发现问题,边发现问题边整改,2017年8月份 开始营业的,现在已经做了整改,整改以后环保验收合格以后发合格证,就是这个屠宰场,无论是从环评 还是从生猪屠宰许可证,一些证照都是齐全的,如果不合法我们不会进场检疫的。”




针对陈师傅不愿意将生猪送到北望屠宰场进行加工屠宰的问题,屠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是因为陈师傅不满意他们收购生猪和批发猪肉的价格。而张主任也表示,价格和加工方式是双方协商的,没有统一标准。太湖县北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现在六块一斤进来,猪肉卖出去九块,差价三块。”太湖县北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品介绍:“如果屠宰场和养殖场之间,他们要双方协商,我给你屠宰,给不给你宰,屠宰费是多少,是双方协商的事情。”

开北望屠宰场,记者发现,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所小学,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家屠宰场没有对他们产生影响,但是在建设之前,没有人与他们进行过沟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第19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的标准”。即2010年农业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其中第三章“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第十一条写道“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记者在采访现场目测,学校直线距离屠宰场顶多只有100多米,那这样的情况当时各主管部门选址考虑的时候没有考虑吗?屠宰场所说的定点屠宰证到底在不在县农业执法大队呢?离开北中镇,记者又来到了太湖县环保局以及县农委。在太湖县农委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毕祥解释了为什么北中镇会整合三家小的屠宰点,成为现在的北望屠宰场。太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必祥介绍:“是这样,我们县里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生猪屠宰的压点解能,关闭不符合条件的,支持屠宰场改造升级,原来北中镇在2017年4月以前,有三个生猪屠宰场子,一个生猪屠宰场,两个屠宰点,我们根据国家的要求和部署,对“一场两点”进行关闭,并支持其中一个进行改造升级,这个北望就是整合了“一场两点”,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升级。”

那北望屠宰场负责人口中所说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是不是在执法大队呢?王队长现场予以了出示,但是记者注意到,这张《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上面的公司名称叫“太湖县北中屠宰场”,法人的名字也与现在北望屠宰场的法人不一样。并且这张证颁发日期是2009年5月份,而北望屠宰场是在去年开始营业的。王队长表示,以前的屠宰许可证是由商务部门发放,从2014年部门整合以后,这项职能归农业部门,这张2009年的许可证是北望屠宰场整合升级以前其中一家公司的合法许可证,现在北望公司正在延用。


 太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必祥介绍:“ 是这样,他不是整合嘛,整合“一场两点” 实际上就是原来的两点,整合在现在的企业里面,现在这个生猪屠宰场是整个了原来的“一场两点”的,原来的是省市批准的。”随后在太湖县环保局,记者就学校临近屠宰场,以及该屠宰场环评情况中所涉及的“试营业”以及“正式投入生产”两个概念进行了了解,工作人员也给予了解释。


 太湖县环保局污染防治股长周学明介绍:“这个屠宰场如果按照环评的要求,因为环评要求它有一个,大气防护距离计算,在这个环评里面,它这个防护距离是0,就是不需要防护,也就是说屠宰场跟学校距离不到200米,是计算出来合理的。”太湖县环保局监控中心主任张朝辉介绍:“试运营和正式生产是两个概念,试生产可能它的排放污染物各方面不正常,机器没有调试好 ,它一些设施 细菌什么各方面,不是最好的运营条件,正式生产以后,要严格按照环评验收的批复,也就是试运营给它暴露问题 。”

记者也将了解的情况反馈给了市畜牧兽医局检疫科,工作人员表示,全市范围内,自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证颁发的权限移交以来,没有给任何一家新开的屠宰场颁发过证书,而屠宰场的选址也应当考虑到学校这类公共场所,下一步他们会联系太湖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了解。

市畜牧兽医局检疫科副科长饶锡生介绍:“作为学校,具体的根据法律法规,应该有一个防控距离,根据风速各方面情况,应该不低于200米,这个生猪定点屠宰职能,是2014年从市商务局,移交到农委,移交以来以后,关于定点屠宰场 没有办任何《定点屠宰许可证》,针对太湖的情况具体还不太了解,我们现在准备跟太湖主管部门进行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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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热线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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