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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通报7起“四风”违纪典型案例,有公车私用,无故旷工等

2017-02-23 三湘风纪 花垣视窗

日前,古丈县纪委对2016年查处的7起违反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古阳镇罗依溪九年制学校工会主席罗治进违规宴请收受礼金案。2015年11月29日, 罗治进在其父操办新居落成宴请时违规收受本校非亲属8名教师礼金1600元。2016年6月,罗治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1600元被追缴。

2.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军借操办岳父丧事违规收受礼金案。2015年12月12日至16日,宋军在办理岳父丧事过程中,借机违规收受夫妻双方单位非亲属28名同事吊唁礼金5400元。2016年11月,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5400元被追缴。

3.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司机孔祥浩公车私用案。2016年6月10日,孔祥浩(县农业局职工,2016年4月抽调到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工作)擅自驾驶湘U40004号公车,从古丈去湘西州人民医院带女儿看病。2016年7月,孔祥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交了300元燃油费。

4.古阳镇河蓬片区农技推广服务站工勤人员龙安义无故旷工案。2016年5月12日至13日,龙安义违反工作纪律,无故旷工两个工作日。2016年6月,龙安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县建筑设计院主任汪建军、县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向少常、古阳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陈景堂、古阳镇水利服务站站长杜方超违反工作纪律案。2015年7月至8月,汪建军、向少常、陈景堂、杜方超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违规为古阳镇长潭村村民田某在长潭村后门湾永吉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办理《古丈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2016年11月,汪建军、陈景堂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杜方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向少常因责任较轻被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6.红石林镇副镇长罗志富、红石林镇龙天坪村党支部书记罗小明、红石林镇龙天坪村村主任罗移民违反扶贫工作纪律案。罗志富、罗小明、罗移民在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违反扶贫工作纪律,导致该村朝阳组采取抓阄、阳桥组背名违规确定建档立卡户,并引发部分村民越级集体上访。2016年12月,罗志富、罗小明、罗移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正科级)向福生、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科员鼓泽金违反工作纪律案。2013年12月,向福生和鼓泽金分别在原双溪乡夯水村一、三组公路新修项目报账资料和《古丈县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默认验收结论合格,导致虚报项目资金71187.48元。2016年11月,向福生、彭泽金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古丈县纪委; | 编辑:广林君、吴钧,审核:石方;转载请联系编辑并注明出处、版权必究;值班编辑:151743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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