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城区道路交通工作《监督意见书》

2017-04-14 花垣视窗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意见书》已于45日发出。

花垣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328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建设及交通管理专项工作报告》。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的县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道路交通问题对县住建局、公安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行政执法局、人防办等7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回答询问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并就一些事项作出了承诺。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会前调研和会中专题询问情况进行了综合整理,形成《监督意见书》送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

《监督意见书》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文如下:

(一)要结合县城发展总规修编和棚户区改造,编制城区交通建设规划,完善城区通路网络。一是立足长远,牢固树立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理念,保障规划经费投入,尽快编制《花垣县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严格规划编制、听证、评审、报批、修改等程序,使规划更科学、合理和权威;要加强规划的社会宣传,提高规划的社会知晓率;要严格执行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的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打击违规建设行为;要把公安交警等部门作为规委会成员单位。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远近结合、标本结合、大小结合等方式加快实施一批城区道路建设项目。要对建设路进行适当提质改造;要新建一些道路和桥梁,完善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路网,改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状;要将住建局经坝塘至西门口等现有车流量较大的道路纳入城区次干道进行拓宽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要研究论证“老红绿灯”、“西门口”、花小等周边路段的科学建管方案,实行人车合理分流;要限期搬迁城南汽车站,杜绝城乡公交沿街揽客等行为,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源头;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拆除违章建筑和迁移摊点等工作,努力打通边贸南行等单行道;要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投入,为解决城区交通拥堵提供资金保障。

(二)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切实解决停车难购物难问题。一是采取集中办公或产权置换等方式解决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办公问题,或采取合理收购等方式在西门口和建设路商业集中区建设现代化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厕所;二是把停车场、公共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作为新建项目规划审批的必要条件,防止电影院棚户区改造、城北农贸市场等项目欠“新账”;三是恢复部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服务功能;四是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在城北新区新建大型超市和专业市场并给予政策优惠,对城区功能划分进行合理调整;五是修建城北、城郊大型停车场解决外来车辆和货运车辆停车问题;六是推行开放式院落建设,缓解停车和通行压力。

(三)要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提倡和满足市民公交出行需求。一是要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原则,加大城市公交车辆投入,尝试用“城市快巴”取代“城市大巴”,合理安排公交营运线路、班次、站点,实现公交良性循环,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运营困难的公交车实行专线专车合理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二是要对公交车进行合理定价;三是要对出租车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要突出责任划分,解决城市建管责任不明和相互推诿问题;二是要突出城管力量下沉,明确监管责任;三是要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拉客、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和出租车拒载、随意喊价等行为进行严查重管。

(五)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素质。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出行规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倡导节能、低碳和多元化出行方式,采取综合措施缓减城市交通压力。

关于上述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监督意见书》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按照原分工对办理工作适时开展跟踪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将于9月底再次听取县人民政府的专门汇报,并对相关部门的办理和整改情况进行评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建设及交通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并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来源:花垣县人大 | 责任编辑:巴洽巴千、广林君、吴钧,审核:石方;转载请联系编辑并注明出处、版权必究;值班编辑:15174381888】


相关阅读:

花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如何破解?县人大常委会将首次进行专题询问

花垣建设路交通压力将得到改观,新修浮桥至竹篙滩观光路连接边城大道

花垣2017年将投资7.79亿修建城区至紫霞湖旅游公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