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一大波交通违法曝光!近半数还是摩托车被扣分罚款
稿源:花垣县交警队 平安花垣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
曝光台
为切实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全力推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继续深化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强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畅通有序。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部分不遵守交通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如下:
1.【闯红灯】
案件信息: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08:31:00
违法车辆:湘U59135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3:29:00
违法车辆:湘UW4886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21:45:00
违法车辆:湘U89666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22:58:00
违法车辆:湘AWS900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1日10:52:00
违法车辆:湘UA5316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1日16:40:00
违法车辆:湘UZ1822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1日17:02:00
违法车辆:湘UW8408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1日17:56:00
违法车辆:湘UG3132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1日21:24:00
违法车辆:湘UC5319
违法地点:花垣城北大道与高速引进路交叉路口(新公安局)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4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违法代码:16250)
2.【逆向行驶】
案件信息: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18日12:45:39
违法车辆:湘AFB888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18日12:45:52
违法车辆:湘U6926A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40:43
违法车辆:湘U98577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1:12:39
违法车辆:湘U0XD67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05日17:32:39
违法车辆:湘U59777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
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2:07:00
违法车辆:湘U5CC79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4:27:58
违法车辆:湘UG3918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5:43:56
违法车辆:湘UU8821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违法时间:2017年10月20日15:47:01
违法车辆:湘UW8151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北大道与财税路交叉路口至赶秋路路口路段
违法内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5条第1项。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代码:13010)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10月23日
【编编提示】
花垣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责任编辑:巴洽巴千、阿鹏哥、广林君、吴钧;审核:麻绍辉、石群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和商用、转载请联系编辑并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值班编辑:151743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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