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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纪委通报2起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8-01-05 花垣视窗

根据省、州纪委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觉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件,现将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边城镇大塘坪村支两委集体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案。2005年-2017年边城镇大塘坪村经村支两委商议,将村集体洞口坡荒山36.88亩申报为退耕还林面积,分别挂在8户农户名下,套取出退耕还林资金69763元,用于村务开支。2012年底时任支书杨昌文、时任村主任韩景文、时任会计罗天胜、时任综治专干麻某某(2016年9月病逝)、时任村支部副书记兼出纳罗永江等5人开会,决定将未完成危房改造工程的8户作为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上报,套取出危房改造资金8万元,用于解决村组饮水困难工程及其他村务支出。2017年12月,杨昌文、韩景文、罗永江、罗天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补抽乡大龙村原村主任施军辉违规承包工程项目和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案。2014年9月,时任大龙村村主任施军辉未经村支两委同意,私自承包大龙村3组防洪堤项目,采取冒签施工协议、代签村支部书记审核签名等方式将10万元项目资金经个人账户提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没有公示;2015年6月在大龙村进行电路改造过程中,施军辉未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私自将10000元电路改造资金从村会计处打白条取出,由自己对村照明线路改造施工,后其以经费不足为由,另外向其他单位争取得帮扶资金10497元(含税金),该项资金既未入村账,也未进行相关资金用途公示。2017年8月,施军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龙村对施军辉暗箱操作违规承包防洪堤项目和使用村级资金等问题疏于管理,原大龙村支部书记龙明冲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的发生表明,法纪意识的淡薄、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管上的缺位,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影响了脱贫攻坚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扶贫、惠民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惠及贫困群众。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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