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海明:国安立法,守护香港
7月3日,邢海明大使在《今日亚洲》分别用韩文、中文发表题为“国安立法,守护香港”的署名文章,介绍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情况。
国安立法,守护香港
中国驻韩国大使
邢海明
23年前,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东方之珠重回祖国怀抱;23年后,2020年6月30日,作为落实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的具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高票通过,彰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维护祖国统一的心声和意愿。
在近代史上,中韩都饱经外敌欺凌,遭受丧权辱国摧残,两国人民并肩奋起抗敌,赢得民族解放,书写了国家建设新辉煌。香港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粤港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方针,赋予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利,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最大限度体现包容性的同时,维护国家统一,为东方之珠背靠祖国闪耀更多光彩创造了条件。
“一国两制”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由于未能就维护国家安全专门立法,香港的“真空”状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港独”势力激进暴力触目惊心,恐怖主义犯罪日渐显现,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堵上了特区法律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为广大香港居民在安全环境下更好行使合法权利和自由提供了保障。
香港国安法共六章66条,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综合性法律。法案明确规定了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遵循法治原则及其相关机构职责与活动准则,以及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构成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作为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及有关法律程序细则,驻港国安公署将与香港特区执法、司法队伍分工明确并互相支持、协作、互补,为香港繁荣稳定保驾护航。驻港国安公署将在出现特区难以管辖的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案件、特区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或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三种特定情况下行使执法权。这缘于国家安全事务的重大性质和中央事权责任,世界各国都是如此。
香港紧紧地依托内地、连接世界,“一国”之本得到巩固,“两制”之利才能彰显。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没有任何变化。香港国安法犹如利剑高悬,将有力惩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干预香港事务的外部势力形成震慑,充分保护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自由,充分保障在香港的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更好地发挥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多年来,韩国同香港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开展了深入广泛的务实交流合作,为韩国和香港彼此的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我相信,安全稳定的香港将给包括韩国在内的各国伙伴提供更加优质的营商与社会环境,为大家开展的合作更上一层楼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我们愿同世界友人继续携手共进,共绘香江胜景,共襄稳定与繁荣。
《今日亚洲》创刊于2005年,2012年开设中文版网站,以“正道言论、尊重人类、世界和平”为社旨,致力于开展多语种综合报道,同人民网、百度等机构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合作,在华盛顿、北京等地派有常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