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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了!马驹桥将取缔无证无照、违法出租房,拆除违法建设!

2017-07-20 小编 马驹桥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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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马驹桥多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将对马驹桥城乡结合部不符合要求的公寓予以取缔。

由于群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因此在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中

整治违法群租房一直是重点!

在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和《关于依法治理违法群租房的通告》中,也明确规定:

一、严格落实出租房屋所有人和租赁双方的责任

  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和《消防责任保障书》。

  承租人应当对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二、严禁违法建设出租

  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进行出租。

  对申请租用(或自用)居民住宅开展经营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属于违法建设的,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已经租用违法建设开展经营的,工商部门应当对经营者依法查处。


  三、严禁违法租赁行为

  禁止将存在建筑隐患、治安隐患、消防隐患的房屋进行出租。

  禁止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员出租;禁止向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出租;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严禁违反出租房屋面积限制条件出租,即: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居住。

  对利用出租房屋,以旅店、招待所等名称制作招牌字号,招揽住宿,或按日计价收取费用等经营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四、加强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

  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的,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到税务机关为承租人开具个人出租房屋发票。

 

  五、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

     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合法、规范、廉价的出租房源,从源头上为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而马驹桥由于地处京郊房租便宜,因此吸引了不少外来人口在此租房,所以也存在不少违法群租现象。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群租房的安全隐患,今日,马驹桥镇综治办、安监科、规划办、司法所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将对马驹桥城乡结合部不符合以上通告要求的公寓一律予以取缔。

目前,马驹桥相关部门已经向部分涉及无证无照、违法出租(建筑隐患、治安隐患、消防隐患)的经营者发放了该通告。


通告要求

自发布之日起,租住人员、个人物品、财产应立即搬离通知建筑物,不自行搬离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清理,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若经相关部门认定属违法建设的将予以拆除。



看来这次整治违法群租房,马驹桥是动真格了!希望通过这次治理,能改善马驹桥的租房环境。另外,也希望相关租户及承租人能积极配合整治,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在此,也呼吁小伙伴们,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安全有保障的房屋,尽量不要贪便宜,找靠谱正规的租房平台和中介公司,核实好房东的身份信息,以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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