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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风暴”进行时——油条的“秘密”

2016-08-26 小东 南昌东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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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油条”上“头条”:
2016年7月上旬,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协商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东湖公安分局联合对辖区十余家早餐店(摊点)的油条和半成品面团进行了抽查,经检测,东湖区美香早点店、万氏早点店、包家巷油条店、来文小吃店、小妹湖南牛肉粉店、经堂巷叁才油条店6家早餐店(摊点)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有关油炸制品铝的残留量限量要求100mg/kg,铝残留量最高的达1560mg/kg之多,均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8月初,江西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办案机关的申请,组织专家对“铝超标的油条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问题进行了论证评价,评价结论为,长期食用以上任何一种食品均可造成慢性铝中毒。
8月25日,东湖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上述6家早餐店(摊点)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对危害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此起彼伏的危害食品安全问题深深触痛着社会各界的神经。这些问题,都直接关乎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对此呼声很高,社会各界也极为关注。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障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检察机关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下大力气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顺势而为,主动谋划,积极推动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东湖公安分局联合开展“食安风暴”专项行动,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针对辖区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存在的“非法添加”、“超量添加”等突出问题“零容忍”,积极探索实行“锁定一个品种、侦破一批案件、净化一个领域”的工作机制,增强了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强制力。先后查处了“毒包子”、“毒粽子”等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南昌东湖检察

本期文稿:华   明
本期美编:杨三胖部分图片来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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