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月,冲啊!光明三大单位最新招聘来啦,风里雨里“职”等你~
一眨眼
十月结束了,十一月都开篇了
2019年就只剩下两个月了
想在年前找到工作的小伙伴
你们的福音来了~
光明区教育局
光明区人民法院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这三个单位有新招聘啦
有才华的你赶紧来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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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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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8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8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19年11月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jyjr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李老师,倪老师;联系电话:0755-88211817、0755-2319938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24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招考单位视情况可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2141, ggsyjjyk@szgm.gov.cn ;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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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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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职位表所列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4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19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chenzhr@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码+姓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③报名联系电话:29941810。联系人:钟助理15602257879,黄助理18565641398,邱助理1371865780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2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下午,笔试结果、面试时间等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通知。
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高于等于6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
笔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合格,超过60分的,按成绩先后排名,以岗位的招录人数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削减该岗位招录人数。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我院安排,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由光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法院,投诉举报电话:21022952;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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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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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所有岗位均为辅助管理岗,聘用为专干后,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德才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3日。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19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复印件);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只需提供电子件);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7)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tdzb@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姓名”。
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联系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聂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11526;
(4)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
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3倍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岗位条件要求符合2019届应届毕业生条件的,需在2019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9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质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
5.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2.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6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
3.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一)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光明区直属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个人报考有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不服从安排的;学历造假的;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要求的。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可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统筹安排。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1521,邮箱:tdzb@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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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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