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喜报!光明区纪委监委荣获两项大奖
近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工作进行总结。光明区纪委监委“创设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机制”获评深圳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度“十大创新项目”;承办的倪某“小官大贪”案获评深圳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度“十佳案例”。
在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宏彬倡导下,区委巡察办通过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梳理出若干个“共性问题清单”,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对照自查,推动巡察效果最大化。
同时实施高位推动,建立区委“五人小组”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建立向分管区领导通报制度,将“共性问题清单”通报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督导推动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目前,共提炼20项共性问题,推动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自查发现问题429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702项,推动完善制度112项。
共性问题整改机制推动了断头路等一大批基层民生问题迅速解决,较大程度地提升了党员干部作风,有效服务了光明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
倪某“小官大贪”案,该案是基层纪委查处的“小官大贪”典型案件,是光明区监委成立后自办的首宗留置案件,也是光明建区(新区)12年来贪污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反响强烈。
倪某作为基层普通科级干部,主持街道安监办工作的短短17个月内,在8类60多个公共服务事项中“雁过拔毛”,贪污受贿共计1200.9万元,平均每天敛财2万多元,数额之大、频率之高令人震惊。
倪某系列案的查办充分体现光明区党委和区纪委监委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态度,形成了强烈震慑,推动出台倪某案“以案促改”工作意见,深入开展“微腐败”综合治理、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灭租”行动,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5项,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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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读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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