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职等你来!光明区有这些好单位正在招聘,快亮出你的简历吧
还在找工作吗?
光明君给你准备了好岗位
快来看看吧~
根据区有关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2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取得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所列的岗位条件及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8日14:00-8月23日18:00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8.《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zgmjtysj@jtys.sz.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295521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
2.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0年8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于8月24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招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3.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27401292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法院、光明区群团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日至24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24日24: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深圳市光明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附件3);
②《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无须扫描件)(附件4);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6,本人手写签名);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7,本人手写签名);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⑩《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
czhr@szgm.gov.cn(法院)
qtgzb@szgm.gov.cn(群团工作部)邮箱
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755-23199291(法院)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211911(群团工作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16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审核不通过不予通知。
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进行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本次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及面试成绩(60%)两项数据之和得出,拟聘人员总成绩应不低于65分,根据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将视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工性质
本次招考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二)光明区人民法院
投诉举报电话:0755-29941818
(三)光明区群团工作部
投诉电话:0755-88212759
(四)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四)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并现场签署健康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法院、光明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心动了吗?
快快行动起来吧
动动手指,投出简历
光明君在光明等你喔~
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李可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ND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光明区在行动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