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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的抓紧啦!光明这三个单位在等你~

深圳光明 2022-05-10


来啦来啦~

光明君带着招聘信息来啦

共有3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起往下看吧~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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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的设定

招聘的岗位为辅助管理岗,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工作人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至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15日17:00


(二)工作人员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退役证等);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签字版);

8.部队服役期间个人简要经历介绍(非退役军人可不提供);


(三)报名方式

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rwbzgk@szgm.gov.cn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个人材料是报考环节的重要因素,请报考人员认真照实准备;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简历资料均不受理。


(四)咨询电话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0755-88214403陈干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弄虚作假,不可重复提交。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


(六)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为综合素养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7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结合考试总成绩,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名单。


四、体检

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接到体检通知后,考生需在2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参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参照军队人员管理,入职可提供两人间宿舍。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投诉电话0755-27405749

(二)光明区人民武装部纪委,投诉电话:0755-88214386

(三)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电话:0755-88211630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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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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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7月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咨询电话:0755-81733016;联系人:林老师)。

2.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mqjkzx@szgm.gov.cn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选聘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

5.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3);

6.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须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批准1个月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参加工作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参加工作已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入职后的岗位聘任按深圳市现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二)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公开选聘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五)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六)所聘人员需在光明区卫生健康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七)选聘查询网址如下:

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www.szgm.gov.cn

本公告由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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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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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1年7月

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6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附件3);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5);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6);

(8)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7);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按照要求工作经验年限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wszhb@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2501,联系人:赵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材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交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将对考察对象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879;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光明君提醒各位想报名的小伙伴

记得看好截止报名时间哦

别错过啦~

赶紧去报名吧!



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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