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这些单位在招聘,岗位有……
近期
光明君分享了一些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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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话也别着急
这次共有3个单位13个岗位在招人!
快和光明君一起看看吧!
01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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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
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政策研究”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我部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岗位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为tzbbgs@szgm.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咨询:光明区委统战部,0755-88211164,郭小姐。
(二)初审和考核
由我部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遴选委员会,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麦葵娣
副组长:张善贵
组 员:谭国华、林楚涵、李峥强、李东辉、李庚泽、郭英
遴选委员会主要负责本次选聘方案的相关工作,选聘方案及拟录用人员需报请分管区领导同意。
遴选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负责审核选聘方案;
2.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推选进入考试阶段人选名单;
3.负责制定笔试题目及进行笔试评分;
4.负责确定面试环节及面试题目,组织实施面试程序,讨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5.负责处理选聘环节中其他具有争议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光明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岗位表
2.光明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报名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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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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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及要求,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18:00
(如报名时间受疫情影响有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报名所需清晰扫描件等材料如下所示:
①报名表原件(附件2),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签后扫描;
②《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信息表》(附件3),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验证报告);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手签后扫描;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手签后扫描;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手签后扫描;
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料请按清单编号排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扫描件格式统一为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岗位编号+应聘岗位”;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均不再受理投递的简历及资料。发送至邮箱gxjxzl@szgm.gov.cn;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690,蔡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报考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暂定申论)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面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政府在线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我局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30天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等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90;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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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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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专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专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光明区户籍人员;
(二)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17:00。
(二)报名资料
1.《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玉塘街道办事处专辅考试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9.以下选项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在光明区办理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深圳市光明区失业登记证明。
上述1、6、7、8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bscrsb@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编号+联系方式”,不按要求发送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材料;
2.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3.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755-23195127。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初审后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报考者所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玉塘街道办事处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5127;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六)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七)本公告由玉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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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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