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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等你来!光明这些单位正在招人,岗位信息戳这里~

深圳光明 2022-05-10


最新招聘信息来啦!

本次招聘的单位共有三个

分别是

光明区委宣传部、光明区民政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一起看看吧~





01光明区委宣传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9月20日17: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表》(内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仅需电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c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名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GMXCB202109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7935,联系人:赵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5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考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二)光明区委宣传部,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826;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02光明区民政局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9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1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6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9月23日,报名时间截至9月23日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mzjrs@szgm.gov.cn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咨询:0755-88214427,联系人:曹小姐、陈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三、资格初审和考核

由我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4432;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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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区有关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3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所列的岗位条件及岗位任职回避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1份;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zgmjtysj@jtys.sz.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755-2740879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5日。

2.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1年9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审核通过的,于9月13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招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3.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直属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十、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27401184。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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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单位的招聘信息都在上面啦~

想要报名的小伙伴

抓紧啦!

报了名的小伙伴

想要获取后续的信息

都可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招考招聘栏目中查询~




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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