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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最新招聘来啦
本次的招聘单位有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明街道办事处
一起看下去吧!
01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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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12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czrl.mike-x.com/LwAS1,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材料清单如下: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非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6.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
8.疫情防控承诺书(手写签名);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部分岗位可接受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只适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1544,联系人:吴先生。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23198859,联系人:曾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资格初审
公告期内,我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5分,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政务邮箱qwbmsk@szgm.gov.cn,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确定为聘用人选后需将体检报告原件提交至招聘单位。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我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递补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七、聘用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入职手续。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195;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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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光明区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一般类岗位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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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0月公开招聘
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报考年龄十八周岁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0月20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20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附件2);
②《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5);
⑧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zsjr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资料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形式,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1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如报名人数较多的,或将采取线上笔试形式。
(二)笔试为自主命题,试题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向下一位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聘用的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0027;
光明区纪委监委,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二)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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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岗位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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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为zsjrs@szgm.gov.cn。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4.报名咨询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0755-88212019,陈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初审和考核
由我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能力及项目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笔试环节。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拟聘岗位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五)分数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复审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0027;
光明区纪委监委,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四、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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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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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聘2021年第三批次
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1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招聘职位及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2021年10月1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8:00。
(根据《关于延长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021年第三批次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时间的公告》,报名时间延长至2021年10月17日18:00。)
公告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250242.html
(扫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印加签名(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印加签名(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需要签名的位置要手写签名。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系统网址详见附件7)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材料。(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岗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四)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收到短信后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2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2.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初审后将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和组织,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低于70分不予录用,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削减该岗位招录人数。
笔试内容为行测(成绩占笔试成绩70%)和写作(成绩占笔试成绩30%)。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
3.总成绩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4.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考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在个人自查健康进行申报。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粤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国科大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8项资料。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同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755-27106632。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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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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