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截止!801套好房等你来认租
小伙伴们
光明面向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住房
共801套
最大面积90平方米
网上认租时间截至周五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次)的通告,将为2024年8月2日前进入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80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时间为8月5日9:00至8月9日18:00。
安居鸣鹿苑(资料图片)
本次供应房源分别来自安居鸣鹿苑、明汇府、宏发天汇城一期、电建洺悦府、中海寰宇时代花园、星河天地花园二期、林泉居、华润置地公园九里花园、宏发万悦山大厦、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深业云筑11个小区,分布在光明区玉塘、马田、光明、凤凰4个街道。共提供801套住房,其中35平方米左右的274套,50平方米左右的51套,70平方米左右的343套,90平方米左右的133套。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需要留意的是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
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5.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住房,相关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请条件。
在配租标准方面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
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
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
可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中认租房源
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
http://zhaj.szgm.gov.cn:30042/rckUnitOut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8:00
8月9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
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更多认租信息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通告
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麦泳妤
校审:靳峰 陈圆圆 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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