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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立足办案 适时发出检察建议

张洪涛 谭一鹏 麻城检察 2018-11-06

2018年5月3日,麻城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邹某某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向麻城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5月8日,麻城市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并向涉及该案的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和麻城市房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2009年,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将自己建造的四栋私房分别卖给谢某等四家,并签订了房屋销售协议,谢某等人将购房款付给邹某某后,邹某某因赌博欠下大量赌债和投资失误,资金链断裂,无法落实给谢某等人办理房产手续过户的承诺。2012年,邹某某到武汉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了三份假房产证,然后到麻城市国土局用这三份假房产证办理出来三份土地证,随后用办理好的三份土地证到麻城市房产局办理了三份房产证,但其办理好后并未告知谢某等人。2013年,邹某某用办好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到麻城市信用社,将已经出卖给他人的三家房产作抵押贷款,向麻城市信用社贷款345万元,邹某某将345万元贷款用于偿还赌债和生意债务,至今未归还。麻城市公安局将该案件提请麻城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购买邹某某私房的谢某等四名当事人虽然购买了邹某某的房屋,但是房屋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等证件也一直没有拿到手,而谢某等人购买的房屋,被邹某某抵押给麻城市信用社办理贷款使用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均存在问题,麻城市国土局和麻城市房产局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存在审核资料不严谨,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批捕邹某某时,检察机关也向国土局和房产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两个单位严格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房产信息共享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单位组织相关科室对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讨论,从制度层面进行查缺补漏。两个单位对麻城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的预防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不完善,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的检察建议予以全部采纳并及时整改。

麻城市检察院立足办案,同时延伸办案职能,在案件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不仅对行政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还对行政单位的制度建设给予实用可行的检察建议,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担当,在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规范社会职责、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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