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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当前行政救济不畅的问题,可能还要从办案人员的轮岗制度改起

王学堂 法律学堂 2024年09月22日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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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直在开全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2024年会。

听了一批知名学者发言,很受启发和教益。

大家都知道,行政争议解决的公正与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

在这个意义上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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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要充分肯定这些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成果,在我们这个见官怕三分的国度,能够让平头百姓把官老爷告到法庭,而且告官要见官,法庭上允许老百姓指手画脚,而政府机关负责举证证明其行为合法,这无疑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也是我前段时间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李本教授时,交流的核心观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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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看到,当前的行政救济质量不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仍有不小的差距。

或者说,目前的救济路径和民众的期盼之间还存在一定或者说较大的差距。

这里面的原因很多。

我从实务角度讲一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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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最主要的还是法院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导致行政审判专业人才的流失严重。

许多法院从民事、刑事审判业务庭转岗了一批法官到了审判岗位,相当部分人员用原有的思维审理行政案件,这里面的问题非常严重。

首先,要承认法律是门科学。被称为法学之源的英国大法官柯克曾说:“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地学习和实践。”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也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但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由于法官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事实上法律的科学属性并没有被得到重视。在许多领导眼里,法律不过就是法条,看看书就会,也正是这个原因,许多法院院长并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

也正是这个原因,法官可以在刑事、民事、行政各个岗位之间来回交流。

因为你不过是司法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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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承认行政审判是一门科学。行政法由于其复杂性,需要很长的科学锻炼,既要知道政府运行规则,又要知道政府治理机制,还要知道政府规制的规则和体系。

我自己在法制办工作时,尽管是从法院转岗,但我当年在法院从事的民商事审判,也是用了多年时间才搞明白政府法制里面的事。

相信当过行政法官的人都清楚,办理一个行政案件,不仅仅要搞明白一个部门的法律法规,甚至还有国家部委、上级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搞一个行政案件,就等于一次对这个部门的法律调研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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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承认相当部分法官是非常优秀的,但要从一个岗位转入另一个岗位,要从熟悉情况到熟练掌握审判技巧,可能要一段时间的历练。

但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要知道,这是以案件、以当事人的胜败为代价的。

这种代价凭什么要落在这些不幸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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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解决不了贪腐问题。

许多人认为经常轮岗,就会让坏人不敢也不能腐败,这几乎是空想。

就我多年体制内经历看,有些人的坏你不能想象,你让他看大门他也敢揩油。

因此,轮岗事实上解决不了贪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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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来,培养一批有法律理念、知行政审判规律的法官不容易,一轮岗,就等于让他们自废武功。

或许,要彻底解决当前的行政上诉率高、申诉率高、信访率高的难题不容易,但可以从改变法官轮岗制度这个小切口入手。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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