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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学生看这里,你们想要的通知来啦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
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适应国家“一年两征”改革需要,鼓励支持更多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一年两征”改革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3月份批准入伍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以外的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后,由所在学校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应当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并取得毕业证书后,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批准入伍学生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复学,继续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毕业。
二、积极为本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提供便利条件。3月份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按学校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及相关实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同时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结合实际于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班学生入伍并取得毕业证书后,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各普通高校要立足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更多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