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该这样!这些企业主因非法排污或被判刑或被罚款!
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
是中央、省、市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近年来,我区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铁腕治污,对五个重点河涌“五违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污染控源,狠抓执法监管。花都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所队联动,充分发挥打击污染环境排头兵的作用。
案例一:某电子有限公司外排铜超标重金属废水
2017年5月5日,食药环侦大队与炭步派出所联合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环境执法监察中,发现并依法查处当事人无经环评审批、验收,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外排废水检测,其含铜的水污染物浓度超过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十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现工厂负责人许某(女,43岁,花都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二:一无牌电镀厂偷排工业废水
2017年9月11日,食药环侦大队与花山派出所联合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花都区新雅街一无牌电镀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非法偷排工业废水。经检测,偷排废水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7869倍,铜超标76.2倍。经认真细致取证,查实该无牌电镀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私设暗管排至厂外的水沟,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遂将该厂的负责人刘某印(男,53岁,安徽省阜阳市人)带回调查。经审查,刘某印对非法偷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三:某五金厂外排镍超标重金属废水
2017年9月21日,分局雅瑶派出所与食药环侦大队联合区环保局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该新雅街雅源北路的一五金厂在从事五金电镀加工生产中产生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至外环境,现场采集排水口的水样重金属镍含量超标12倍,造成环境污染。遂民警将该厂的负责人孔某辉(男,31岁,广西贺州人)带回雅瑶所审查。经审查,孔某辉对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如若发现涉及环境污染这一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或者环保部门举报。
同时敦促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政府部门接受调查,争取从宽处理!!
来源:广州花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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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 龚耀东
编 辑 / 胡姹 曾超
制 作 / 朱之扬 杨东 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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