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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提起省首例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04-27 最高检 固检清风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对李某生、严某燕、严某、蔡某仔、符某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广东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李某生从非洲桑给巴尔岛进口海藻麒麟菜原料共计382.996吨,分别批发给严某燕等人购买海藻麒麟菜原料后,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在各自的加工场超范围使用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含铝添加剂对海藻麒麟菜原料进行浸泡加工。其中,严某燕的加工场还非法使用亚氯酸钠(高效氧化剂漂白剂,主要为工业用途)对原料进行漂白。


经处理后的海藻麒麟菜成品,成色好的销售给外地大型菜市场零售商铺进行零售,成色差的销售给附近养殖场喂鱼、虾、猪等。截至2017年3月11日,5人的加工场、仓库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获,严某燕等人已销售该类海藻麒麟菜成品60余吨。经检测,现场扣押的海藻麒麟菜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样品铝的残留量均严重超标。2017年10月24日,电白区检察院以李某生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院经对相关案件全面审查后,认为李某生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履行相关诉前程序,并得到上级检察机关批复后,电白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生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文字:章宁旦 王磊 于兵万 编辑: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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