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 | 那个医院垫付了10万元抢救的18岁轻生女孩,现在怎么样了?
医师报讯(融媒体记者陈惠昕亚荆冰)“ 这个孩子来的时候是一个朋友送过来的,当时送过来之后就知道她喝了这种药。这种药就是不给你生还的可能,它和百草枯是同一类农药。这种情况来了,肯定是走绿色通道。当时她一个朋友交了1000元,后来陆续垫付了2万余元,但对救治肯定是完全不够的,是冰山一角。”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负责人告诉《医师报》记者。
小姑娘看到医院阿姨给她录制的加油视频,哭了
11月11日,据媒体报道,一名18岁在扬州打工的云南女孩轻生,喝下了剧毒农药敌草快,喝下后5小时才被朋友发现并送到医院。据悉医院为了抢救小姑娘已经先后垫付了10万元的医药费,让人意外的是小姑娘的父母均已去世。经医生全力救治,她暂时保住了性命。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11月12日,《医师报》记者联系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负责人询问事情进展,负责人告诉《医师报》融媒体记者,在这种突发情况下,医院并没有因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有限而耽误救治。可喜的是目前看到患者意识等各方面生命体征都在向好的趋势发展。
据了解,一些爱心人士也在积极为小姑娘捐款。医院内的医务人员听说小患者的遭遇之后,非常同情,也都希望献出一份爱心。并于12日下午举行了捐款仪式
“这个患者病情特别危重,发生了急性肾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呼吸衰竭以及中毒性脑病、上消化道大出血,包括呼吸机等设备和治疗药物在内,每天花费数千元。用血、用蛋白......医院正在想办法解决。”该医院党办负责人表示,以前对于类似三无患者,医院成立了一个慈济基金,由于基金数量有限,已经无法承担。但是,她表示,“就算是慈善捐款数量有限,医院仍然会全力救治。”
医院为女孩进行全院会诊和捐款
社会救助配套系统,
体现社会文明程度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第六十九条明确,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但对于苦苦挣扎、奄奄一息的生命而言,谈谴责与过错,于心何忍。”江苏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接受《医师报》融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应既往不咎,不计前嫌。应在现有医疗技术和药物的基础上给予医疗保障,尽力而为,给患者维持生命和治疗,“这是体现社会幸福感、文明程度的一个案例”。胡晓翔说。
胡晓翔同时提醒,医院一方面可以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另一方面,一定要把握准伦理学的基本原理、人道主义。“而社会大众也不要对医院进行道德绑架。社会中的每个主体都有法定的道德伦理的义务,首先是政府。作为补充途径的社会捐资救助、慈善救助、定点救助等辅助配套责任,都可齐抓共管。”
截至本报发稿时,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负责人告诉《医师报》记者,在下午的爱心捐款活动中,医院医务人员共计捐款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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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惠 昕亚 荆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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