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5年继续举办了专利代理学术研讨会,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各地专利代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企业及科研院所的专家代表近450人参加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征文活动的主题为“《专利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法律适用”。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副总经理陈宇女士撰写的《对公知常识的认定涉及发明点的探讨》一文,从125篇投稿中脱颖而出,荣获优秀提名论文。据悉,此次共评选出优秀论文23篇,优秀提名论文47篇,并结集出版《<专利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适用——2015年专利代理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集》一书,以期通过专业学术研讨的重要成果,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对广大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者学术水平和执业能力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专利代理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已结集出版
陈宇女士曾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员、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专利工程师,拥有律师职业资格。作为从业经验丰富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其熟悉专利检索、申请、分析、布局、预警等全领域业务,并曾负责中航集团某研究院两款民用飞机的专利战略分析项目。
此次获奖的优秀提名论文,陈宇女士就专利代理人在意见陈述中面临的难点问题——对公知常识的认定进行了重点解读。通过两个具体案例,就“从哪些方面判断公知常识的认定”、“当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对审查意见认定的公知常识存在异议时,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具有说服力的辩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据了解,此次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特邀专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协会秘书处的评委。评审实行匿名制,确保了评选的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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