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核废水入海?反对!
近日,日本政府决定将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废水排入太平洋
引起了全球国家广泛的指责与批评
福岛核事故有什么影响?
为什么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核废水入海?
让小鸿鹄告诉你真正的原因吧!
2011年,9级地震引发的海啸冲向福岛核电站,福岛第一核电站输电塔倒塌,造成冷却回路断电,由于福岛核电站使用第二代的沸水堆技术,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引起严重的核事故。
由于核物质的影响,已经导致159人患癌,对民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与影响。同时,受到核电站影响,福岛县渔业及其他产业受到重创。东京电力公司因福岛核事故支付的赔偿总额,包括临时预付补偿在内已达到7682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619.95亿元)。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两年后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废水排放入海。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
核废水倾倒入海的危险有多高
在无法保证核废水充分处理的情况下
贸然将核废水排入太平洋
最快57天就可以污染大部分太平洋海域
即便是经过处理
也不能保证对于核废水的处理
一直是充分有效的
稍不留神就会污染太平洋
进而影响全球海洋生态质量
对于核废料
中国和其他国家一直采取
最严密的策略防范污染问题
我国对于核电站的选址,管理,排放
都有着严格的控制标准
敬畏核能,谨慎操作
是保障一切安全问题的前提
日本曾经也极度反对核废料入海
并联合其他国家出台
《伦敦倾废公约》1996年议定书
1993年,俄罗斯向日本海倾倒千余吨核废水,放射性活度约为福岛核废水的1/10。日本政府以“民众对核辐射敏感”为由强烈反对“向远东海洋排放低放射性污染物”,且与美国等七国集团其他成员联合起来,迫使俄罗斯最终放弃倾倒。为防止类似行为重演,日本还与多国倡导出台了《伦敦倾废公约》1996年议定书,规定“即使不存在废弃物产生影响的确凿因果关系,只要存在带来危害的可信嫌疑”,就应当禁止将其向海倾倒。如今,这一曾让日本引以为傲的案例却被选择性遗忘。
日本甚至荒谬地辩称虽然“搭载于船只倾倒”违反议定书,但“经排水管排放核废水”不属于议定书管辖范畴。
海洋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在演讲中,中方倡议构建网络空间、核安全、海洋等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大道不孤,天下一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全人类共同的努力,而不是谎言与欺骗,更不是拉上全人类一起付出代价。
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曾在《伦敦倾废公约》缔约国会议上向国际社会承诺“把向海流出的放射性物质控制在最小限度”。但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不断隐瞒,狡辩,让国际社会不得不产生怀疑。
如果日本政府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就不会将核事故的灾害等级上升到7级,也不可能在核废水的问题上一直拖拖拉拉,遮遮掩掩。
海洋不是日本的垃圾桶
太平洋也不是日本的下水道
罔顾国际公共利益
不负责任的排废入海
终将造成全人类的悲剧
福岛核问题终将会被解决
但全世界人民都期望日本以
公开、客观、科学的态度
积极处理核污染问题
交给世界一个安全的、满意的答案
反对日本排放核污水
绝不是反日反核
而是对全球环境的坚守
是对自然生态不容破坏
这一底线的坚守
将为地球上的子孙后代
留下一片净土
往期回顾
责编 | 朱雯雯图源 | 中新视频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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