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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志鉴】南人无党——李昴英

2017-09-04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方志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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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昴英(1201—1257),字俊明,号文溪,南宋番禺鹭江(今属广州市海珠区)人。1226年中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官至龙图阁待制、吏部侍郎。
南宋淳祐初年,李昴英被丞相杜范荐任为吏部郎官。1245年,丞相杜范、户部侍郎刘汉弼、工部侍郎徐元杰等3名朝臣(号称“淳祐三贤”)相继离奇死去,权臣史嵩之有指使谋杀之嫌,李昴英3次上奏皇帝请求严惩史嵩之,最终迫使史嵩之退休。期间,又上疏弹劾临安知府贪残,宋理宗置之不理拂袖而走,李仍扯着皇帝的衣袍继续陈述,因在皇帝面前“失仪”而被解职,调往外地。李昴英以“庾岭梅花清似玉,一番香要一番寒”自许。宋理宗认为“李昴英,南人无党”(指其正直,不结党营私),因而在1242年授他为大宗正卿兼国史馆编修,后又升任为龙图阁待制、吏部侍郎。李昴英复职后仍刚直不阿,一再严厉抨击丞相贾似道等人的胡作非为。当御史洪天锡弹劾佞臣而遭解职时,李昴英扶扬正气,除上奏本声援洪天锡外,更自请辞退以示与奸佞决裂。其后朝廷拟召他任端明殿学士、佥枢密院事,但他并未就任。
李昴英以立朝敢言、不畏权贵著称,赢得“南人无党”的赞誉,至今仍值得从政者垂范。
 
延伸阅读
 
平居温然,接物宽而有容。至于临大节,处大难,毅不可夺。虽鼎镬在前,不慑也。
——(明)黄佐:《广州人物传》
 
(资料来源:《广东资政志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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